专升本考试中刑法总论怎么考?
说明:指定教材:《刑法学》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上篇 刑法总论
第一章 刑法概说
刑法的概念:记住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通说)。了解广义与狭义刑法包含的范围。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狭义刑法指的是刑法典;广义刑法包括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和刑法典。刑法的性质:知道刑法的本质属性是刑法的阶级性。
刑法的创制和完善:了解刑法的创制过程和两部刑法典的制定情况,知道刑法修正案有 9 个。刑法的根据任务:了解《刑法》第 1、2 条的规定即可。刑法的体系和解释:知道刑法典的体系为:篇、章、节、。法律文书如何引用条、款、项问题。把握刑法解释的种类和效力问题。重点是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问题。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要求能够熟悉《刑法》第 3、4、5 条条文。掌握我国刑法规定的三项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主要把握该原则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了解该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主要了解概念及 3 个方面的含义。定罪平等、量刑平等、行刑平等要求。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把握该原则内容和在我国刑法中的立法体现。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定罪、量刑与行为人的主观罪责、客观罪责相适应,主观包括此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是初犯、偶犯还是再犯,还有累犯,犯罪以后的表现;客观包括行为人行为的性质、手段、后果、在服刑中的表现、犯罪以后是否挽回损失,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等。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刑法的空间效力: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各国的处理原则。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原则及体现。普遍管辖原则,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的处理方法是起诉或引度。普遍管辖原则对于前三个基本原则具有补充的作用。普遍管辖原则涉及双重审判的问题,一个人在我国领域外实施犯罪,可以适用中国刑法,《刑法》第 10 条规定,虽经外国审理,仍然依照本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受到刑法处罚的,法律规定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刑法的时间效力:把握从旧兼从轻原则及其含义,注意案例题中的运用,其它简单了解。
第四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犯罪概念:简单了解犯罪概念的定义三种类型。把握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及基本特征。尤其是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具有一定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构成:把握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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