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和大陆的区别
一、香港法律和大陆的区别
第一、香港法律与大陆法律区别:
1、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表现为成文法;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包括制定法和判例法,并且判例法的地位比制定法更重要。
2、法官权限不同。
3、诉讼程序不同。
香港实行的法律制度是根据以前遗留的资本主义制度与中国的法制制度不同。2、香港的法律是根据中国的宪法来制订的。所以基本法也必须与中国最基本的法律不能有抵触,有抵触则按国内法进行处理,其他的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第二、香港法律和大陆的法律有什么不同
执行权不同、设立不同、要求不同。大陆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香港法律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依照本法有关规定组成。大陆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国家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香港法律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大陆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法律依据】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法律效力只及于香港地区。这句话错在哪里?
首先,从法律渊源角度来看,《特区基本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由于法律(广义)的制定主体不同,具体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空间效力也是有差异的。全国人大作为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其制定的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生效,所以“效力只及于香港地区”的说法是错误的。《特区基本法》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法律效力,这是关于法律效力之效力范围的问题。
其次,《特区基本法》规定的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经济、文化问题,具有特区“准宪法”的性质。该法与其他法律(狭义)的最主要区别就在于《基本法》仅在特别行政区适用。
再次,具有类似于上述“适用生效之间的矛盾”的法律还有《警察法》《戒严法》,他们均属于法律(狭义),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但是前者仅针对特定的人适用,后者仅在特定的时间内适用。
最后,法律的效力谈的是约束力或拘束力,例如中国人某甲不得在国外或者外国人某乙不得在大陆地区违反《基本法》;法律的适用谈的是具体实践应用法律规则,例如大陆地区某直辖市不得依《基本法》中的规定设定权利义务。
这个问题一定是司法考试那帮所谓的专家搞出来的。懂得法律的人,那些真正的法学专家、学者不会提出这样问题的,现在中国的法学界,让这帮人搞的乌烟瘴气。
这句话是找毛病,玩语法,不是在研究法律。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法律效力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
只及于。法律没有这样表述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法律效力能适用全国吗?
香港有立法会,我们各省也把人大改为立法会,那个人大主任不是找死吗。
我真不知这句话错在哪里。
香港地区,能只指本港吗,可以理解为全部香港特别行政区。
另外,出题的人现行中国法律、法规没有一个相关解释,怎么你在那造法,就以你为准吗。
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法规,难到会适用全国吗。它只能适用于本地区。
什么是法律效力:按法学界的定论,本义是指法律适用的范围。
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属于法律当中的基本法律,在全国生效,但仅在特别行政区适用。生效与适用是有差别的,做学问态度要严谨我觉得是有必要的,不能单纯地说这种题目是抠字眼,这不过是在检查你有没有掌握到这一个知识点,真的学的细了,才能宏观的把握。
你好~
我觉得错误可能是在 香港地区 部分
因为香港地区 这个定义有些模糊,香港划分为 香港 九龙 新界 那么这个香港地区有可能是港岛地区
所以改为 香港全区 会比较好吧- -
希望可以帮到你~
属地原则还是属人原则的问题 不是考语文
三、香港公司在大陆要按大陆的法律吗,假期吗
香港公司要在大陆设立子公司,是需要经过香港公司公证的文件才可以注册的,注册之后也就是大陆性质的公司,属于外资形式的。
至于假期的安排,这是属于公司内部的制度,根据公司的规定来执行。
四、与一以满16岁香港籍女孩~在大陆发生性关系~属于犯法吗?应该按照香港的法律还是大陆的法律???
行为发生地,这个是大陆的…容我问下,题目中没犯法吧…为什么要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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