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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2023-02-22 06:51:36律师案例1

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生产、销售劣药罪中罚金处罚取消了“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规定,新增“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详细内容如下:《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修改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严重是指哪些

法律分析: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严重指: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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