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跟法律有什么不同?
法学跟法律有什么不同?
1.法学和法律范围不同。法学是世界各国高等学校普遍开设的大类,也是中国大学的十大学科体系之一,包括法学、政治学、公安学、社会学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上,很多人习惯将法学专业称之为法律专业。在法律形式上,虽然也制定和修改了若干重要法典,但一般采用单行法、特别法形式。
2.法学和法律特点不同。法学最大的特点是要论证实践中如何体现价值(或者说怎么证实价值已经实现),这一论证形成了所有的法学部门分支。法学价值是否实现或者怎么实现的论证,是经验性的,可验证的,因而是科学的。在价值推导方面,法律也要公理理论。
法律跟法学有什么不同?
法律和法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法律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颁布并实施的有关社会行为规范的规定和规则,旨在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公正。
法律以立法形式被明确规定,如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等,是一种具体的法律文本,其内容包括了法规、判例、条约等。 法学则是对法律的研究和学科体系,包括法律原理、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哲学、法律史等内容。法学研究的对象是法律的本体、内涵、历史、理论和实践运用等方面。
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其目的是深入研究和分析法律现象和各种法学事件的背后规律,以期理解和解决当前和未来的法律问题。
总的来说,法律主要是通过实践应用来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而法学则是通过学术理论研究和法律的历史、哲学等各个方面的思考来分析法律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并研究如何解决法律问题。两者紧密关联,法学的研究成果通常可以为法律工作者提供指导和借鉴。
被告人和法院属于什么法律关系?
被告人,根据我国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但在民事、行政案件诉讼中的被指控的当事人称作“被告”,提出指控的一方则称为“原告”,也就是说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有“被告人”的称谓。
法律跟律法有什么区别?
中国古代早已将法、律与政策作了明确的界定与区分,管子说:“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 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律指的是实然性的规范,重点在规则和条文;法是应然性的,重在理念和原则。
并认为,中国近代以来,“引进西法,修改旧律,会同中西“,法与律融合,重心在律,更注重实施的规则与技术。
法学注重理论与原则方面的研究。
原告诬告了被告人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主要看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就是诬告一般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诉讼费要原告承担,要是被证明明显的属于诬告将构成恶意诉讼,那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是刑事诉讼,关于诬告他人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诬告陷害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另外,构成诬告陷害罪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可能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告知函?
1、标题
通知函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正文
(1)开头。
写行文的缘由、背景和依据。
开头或说明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或简要叙述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疑惑和困难。
(2)主体
写需要商洽、询问、答复、联系、请求批准或答复审批及告知的事项。
(3)结语。
不同类型的函结语有别。如果行文只是告知对方事项而不必对方回复,则结语常用“特此函告”、“特此函达”。若是要求对方复函的,则用“盼复”、“望函复”、“请即复函”等语。请批函多以“请批准”、“请大力协助为盼”、“望能同意”等习惯用语收束。复函的结语常用“特此复函”、“特此回复”、“此复”等惯用语。也有的函不写结语。
3、落款,写上通知人或单位名称,和通知时间。
有利于被告人原则的法律依据?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为自己辩护。自审查起诉阶段开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在审判阶段,被告人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的,法院应当指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根据这一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获得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从而有效地行使辩护权。
3、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中,应当及时告知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在法定情形下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在法庭审判中,人民法院应当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依法辩护行为不受干扰。当然,这一规定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同样适用,这两个机关也都有义务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
(二)、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该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1、在刑事诉讼中,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利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在刑事诉讼中,审判权依法只能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审判权包括定罪权与量刑权。人民法院是惟一有权确定某人有罪和判处刑罚的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审查起诉程序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和提起公诉,但它们对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认定,只会带来诉讼程序意义上的效果,而不是终局的有罪判定。只有人民法院依法所作的定罪判决,才是国家对被告人有罪结论的权威宣告。
2、人民法院的判决必须依法作出。在刑事诉讼中要确定被告人有罪,人民法院必须按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开庭审理查明事实,以法律为依据作出。
跟法律相关的有哪些专业?
法律大类法学下设一级学科6类,32种专业:
法学类:包括法学和知识产权、监狱学。
政治学类:包括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和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
社会学类:包括社会学、社会工作和人类学、女性学、家政学。
民族学类:包括民族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包括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历史、思想政治教育。
公安学类:包括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
行政诉讼被告人出庭的法律规定?
被告人有义务出庭参加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有义务出庭,不出庭的,法院可以另行通知,逾期不到庭的,则可以依法缺席审理。
如果被告人不服法院判决,可以申请再审或者上诉,再审或上诉期限为15日,并且必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利申请传唤证人出庭作证。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证人作证的内容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关,证人出庭作证的目的是为了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因此,证人出庭作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需要受到相关法律规定的保护。
香港法律跟内地法律有哪些比较大的不同?
1、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表现为成文法;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包括制定法和判例法,并且判例法的地位比制定法更重要。
2、法官权限不同。
3、诉讼程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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