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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警务论名词解释?

2023-02-19 12:38:43法律论文1

涉外警务

涉外警务即公安机关和警察人员依法行使警察职权,对具有涉外因素的事务实施行政和刑事管辖活动的总称。

基本信息

中文名

涉外警务

概念

对具有涉外因素的事务实施行政和刑事管辖活动的总称

涉外因素

外国因素、国际因素

基本介绍

涉外警务是公安机关对具有涉外因素的事项行使管辖权的行为,是公安涉外管理的总和。涉外警务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具有涉外因素,又称为外国因素、国际因素,主要是指法律关系各要素中存在外国的成分。

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主体中有外国人,含自然人、法人、国际人,或者是权利义务主体中一方是本国人,另一方是外国人;或者是权利义务主体双方均是外国人,既包括双方是同一国籍的外国人,也包括双方是不同国籍的外国人。

二是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客体位于外国。

三是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这种涉外因素可以是单一的,即只在一个环节上涉及外国成分,也可以是多元的,即在几个环节上都涉及外国的成分。只要在某个环节上产生一个涉外管理,就可以构成涉外警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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