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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搜查 制作哪些法律文书?

2024-04-08 23:01:51法律知识1

公开搜查 制作哪些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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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未公开原因?

法律文书没有被公开,一般来说都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来执行的。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不能够公开。当然了个人提出申请公开的除外。很多法律文书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以及商业秘密都是不对外公开的。

法律文书不公开的规定?

一般调解书不公开,仲裁裁决不公开,涉及身份关系的不公开

全国法院法律文书公开吗,具体什么是公开的?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可以看到全国法院的公开判决

网页链接

,公开的判决书中一般会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进行隐藏。有些案子涉及个人隐私或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会不公开审理。

法律文书一般什么时候公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应当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依法提起抗诉或者上诉的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应当在二审裁判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

行政公开法定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该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延长答复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人民检察院哪些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

一、 侦查文书的分类

  1、 立案、破案类

  2、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类

  3、 强制措施类

  4、 侦查措施类

  5、 延长羁押期限类

  6、 侦查终结类

  7、 补充侦查、复议和复核类

  二、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分类:

  (1)按照案件诉讼性质的不同,分为刑事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和民事、行政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两大部分。

  (2)按照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又分为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两部分。

  (3)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记忆,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

  (4)按照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分工和案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刑事检察文书,直接受理侦查(反贪污贿赂与法纪检察)案件文书,监所检察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包括刑事赔偿)文书和民事、行政检察文书。

  三、法院种类:

  1、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判文书,按照裁判案件的方式不同,可分为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民事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

  2、按照审判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又可分为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一审民事裁定书和第一审民事调解书,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和第二审民事调解书,再审民事判决书、再审民事裁定书和再审民事调解书。

  3、还有为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而制作的民事裁判文书。

货物或服务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公司公开挂牌有时间期限吗?

挂牌期限为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之内。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开招标招标文件期限届满是否可顺延?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第四十条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授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授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投标有效期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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