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状态下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醉酒状态下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有效。在我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五种情况下,合同才是无效的:(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除此之外,所有的合同都是成立时就发生效力的。不过如果醉酒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如果符合以下情况,是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撤销后就不再有效了:(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醉酒情况下,算不算重大误解或乘人之危,存在很大争议。最高院曾发表过观点,认为醉酒签订的合同不属于重大误解和乘人之危,理由是,作为成年人,应当对饮酒后的后果有预见性,既然是自愿喝酒,那后果就应当自己承担。当然,如果签订的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仍然可以申请撤销。但还有一些法官和律师认为醉酒的人显然意识不清,很可能存在重大误解,而对方趁机签订合同,属于乘人之危,是可以撤销合同的。在其他国家,有支持醉酒人签订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况。如英国合同法规定对于醉酒状态签订的合同,醉酒者有权选择予以废除;美国合同法对于醉酒者缔约能力规定醉酒人所签订的合同,仅在对方知道或有理由知道其处于醉酒状态时方能可撤销。对于醉酒者订立的合同,根据《美国合同法第二次重述》第16条的阐述,一方由于酗酒而不能理解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使合同成为可撤销的合同,但另一方必须有理由知道他正在与一个酗酒者订立合同。在通常情况下,另一方有理由知道这一点的,因为一个人喝醉了是容易被人看出来的。
私下签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私下签的承诺书在某些情况下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并不总是有效的。1. 私下签的承诺书有可能具有法律效力。2. 在合法的范围内,私下签的承诺书在一些情况下是可以被认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比如当承诺涉及一些法律无效的事项,例如违反法律制度或违反公序良俗,那么这个承诺不会被认可。此外,承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有真实意思,并且要自主作出约定,不能有强制或欺骗等情况的存在。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被认为是有效的。3. 因此,在进行相关的交易和协议时,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最好还是采取正式的法律形式来签署协议和合同,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醉酒后被人诱导录音是否有法律效力?
醉酒分为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人对周围的情势以及自己的所作所为仍能分析、理解、判断和控制,只不过这种能力稍有减弱。处于病理性醉酒状态的人,往往导致意识障碍,丧失对周围环境以及本人行为的认识和控制力。所以应分清醉酒是生理的还是病理的。对于在生理醉酒状态下签署的合同应有法律效力,而在病理醉酒状态下签署的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
私下签署的股东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从民事角度,只要该协议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即为有效;但涉及公司股份,就必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2、公司法规定:股份转让人必须书面向股东会提出申请,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超过1/2以上股东同意即可转让。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在30日内购买股份,视为自动同意。
3、股东会通过转让的决议后,股份转让协议书才能生效,然后受让人凭股东会决议和股份转让协议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才能收到法律保护。
4、如果未取得股东会决议,那么这份协议对公司无约束,受让人只能向转让人追索损失。
5、如果取得股东会决议未办理工商备案,你享有股东权利,但不能对抗第三方,比如你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文件无法律效力,而转让人以股东名义从事的行为从法律上继续有效,因此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先赔偿再向转让人追索。
两个人私下签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私下签署的协议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私下签署的协议就是无效的。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
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订合同盖合同专用章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使用与管理上存在区别。
1、管理部门不同。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2、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
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签订以外,还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务,如文件、通知及证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
公章一般是单位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章是专门用于合同签订的印鉴,在签订合同方面两者效力一样,只要是真实的。
亲人之间房屋买卖不过户私下签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亲人之间房屋买卖不过户私下签协议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属民事买卖合同的范畴,其性质为民事法律行为,认定效力的目的在于解决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其社会效益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和信誉。 目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根据主要是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房管理条例》和我国立法机关颁布的《民法通则》。 其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第6条第(二)项规定, 购买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显然,买卖房屋协议是以书面合同为其成立的要件。要求书面形式的要件关键是要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非实践性合同。只要买卖房屋合同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即为合同成立并是有效的条件之一,不允许当事人一方随意翻悔。这一规定为当事人因房价过高或过低等不合理、不合法原因毁约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其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实质法律依据问题,亦即一项合法、有效房屋买卖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50条之规定为:第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意思表示真实;第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由此可见,一项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不可撤销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翻悔,若不履行便会产生法律的后果(或按违约制裁或按继续强制履行处理)。
我想问一下签订合同以后后面的附件有法律效应?
有的。 合同附件一般对合同正文补充说明的相关文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合同附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
公司大股东未经股东会同意私下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对外所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因违反公司内部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内部程序性规定而无效,至少最高院是这样认为的!通俗点讲就是只要公司在合同上盖了章,法定代表人签了字,没有其他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是要履行的!公司未经股东会同意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投资或者借款的,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依然有效。
在一方隐瞒的情况下签的转让合同有法律效力?
签订合同时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项,协商不成,被欺诈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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