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保险,什么是财产损失保险?
东京奥运会因疫情延期举办,对于组织方、承办方、参赛方以及场馆建设、赛事转播、门票代理、市场推广、奖牌赞助等相关投入方都将造成经济损失。相关统计显示,东京奥运会推迟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60亿美元,后续连锁反应也将带来较大规模的间接经济损失。值得欣慰的是,由于奥组委要求奥运会必须引入保险机制分散风险,因此此前各方购买的涉及人身意外险、公共责任险、体育场馆财产保险等在内的赛事保险都将帮助投保人免遭巨额损失。此次东京奥运会延期举行,首当其冲的就是各类财产损失保险,财产保险公司需合理估算可能面临的风险敞口,并在接下来的保险期间内主动以风险管理弥补风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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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取消保险:风险敞口近十位数
从国际范围看,再保险公司对于赛事保险市场的参与度较高,其中尤以赛事取消保险为重。据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消息,其为东京奥运会提供了5亿美元保额的取消险产品;瑞士再保险公司也透露,若东京奥运会取消,它将面临2.5亿美元的风险敞口。赛事取消保险,指保险公司向赛事主办方提供的,一旦预定的赛事因完全取消、放弃、部分取消、推迟、中断、重新选址、缩减导致主办方产生损失时,由保险公司向主办方进行赔偿的保险。其广泛应用于体育赛事和文娱赛事中,以超出投保人和被保险活动参与者控制范围的赛事举办风险为保险标的,如2003年“滚石”演唱会因“非典”取消,便利用赛事取消保险的保障功能降低和化解了赛事举办风险。此次东京奥运会受疫情影响延期后,承保赛事取消保险的保险公司是否将面临巨额索赔,需视具体保险条款以及附加扩展条款有无除外传染病责任而定。事实上,在东京奥运会延期之前,2016年里约奥运会也曾受寨卡病毒威胁险遭推迟,2003年因“非典”易地举办的女足世界杯还因未投保赛事取消险而承受了千万损失。这进一步启示保险行业不可对传染病风险掉以轻心,后续在开发、设计、定损和理赔中都应予以理性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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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票损失保险:风险敞口相对较小
针对奥组委章程规定的“若赛事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门票规定的义务,组委会将不承担相应责任”,此前东京奥运会曾面向观赛游客推出专属门票损失保险,拟针对已经预付但实际未使用且无法被退还的奥运门票损失提供补偿。3月30日,东京奥组委在记者会上表示,所有购买的门票依然有效,由于时间变更无法继续使用门票的观众也可以办理退票。这对于观赛者以及门票损失保险而言无疑是利好消息,但购票者为观赛而支付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将付之东流。与此同时,对于组委会及票务代理机构而言,前期因票务服务而投入的资金、资源、人力等成本也会直接沉没,后期需因采取补救措施而发生的额外费用也将增加赛事成本。此外,除了部分前期投入无法按期收回成本(如建成的比赛场馆暂无用武之地)外,此前赛事主办方依据原定进程与合作方签定的合约,都会因赛事延迟而受到不同程度的义务履行挑战(如阿里巴巴为东京奥运会砸下的50亿元赞助费,必然将受到延期影响),这也启发保险行业关注赛事信用风险,在后续承保活动中重视票务服务、赛事转播、广告投放、礼品经销等相关责任方的义务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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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奥运会对于北京冬奥会的启示
2019年12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正式签约成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官方财产保险服务合作伙伴。此前,人保已经服务于冬奥会比赛场馆工程项目的工程保险需求;此后,人保也将联合安联保险集团(国际奥委会保险服务全球合作伙伴)共享财产保险服务类别赞助权益。此次保险商在东京奥运会中暴露出的风险敞口启示北京冬奥会保险商:一方面应及时调整赛事保险产品结构,在赛事取消险、履约责任险、活动损失险的基础上优化市场方案;另一方面应重点强化风险管理,着力培养既懂体育又懂保险的人才,学习国际市场上先进的赛事保险承保经验。另外对于赛事保险大买家——国际奥委会而言,更应继续坚守赛事保险制度。尽管此前奥委会未曾因赛事取消或停办保险获赔,但正是其良好的风险管理制度将帮助东京奥组委度过难关。当然,此后奥委会在购买赛事保险服务时,也更应慎重对待传染病相关条款。
新冠疫情的全球传播,给东京奥运会累积起相当大规模的财产损失风险,也迫使体育赛事组委会不断增强风险意识。经过此次疫情,赛事组委会对此类风险敞口的风险管理会更为严格,必将引入风险保障计划提前分散风险。对于财产保险行业而言,应以赛事取消保险作为切入点逐步完善赛事保险体系,一方面满足赛事组分散风险的客观需求,另一方面也为保险界开创新的保费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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