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销权的法律规定? 破产抵销权的定义?
抵销权的法律规定?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销。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销,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销时,对于被抵销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销,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销。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不得用于抵销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
(a)性质上不得抵销。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b)法律规定不得抵销。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销,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
(c)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销的。
破产抵销权的定义?
1、破产法上的抵销权人仅限于破产债权人,而民法上的抵销权无此限制,与负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主张。这种差异缘于破产制度本身的特征。
2、破产抵销权的行使,不受债的种类和履行期限的限制。民法上的抵销,以债务标的种类相同和两者均已到期为条件。因此,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相互抵销,未到期的债务亦不得抵销。但是,在破产宣告后,所有债务都转换为金钱债务并且都被视做已到期债务。
3、破产抵销中的债务。必须为破产债权人于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所负的债务。民法对可抵销债务的形成时间并无限制
抵消和抵销的区别?
区别在于指向不同,概念不同,意思不同等,抵消是指抵顶,消弭,冲抵了的意思,是势力,对等的关系互相冲抵,平衡了的形态,而抵销是指抵顶,销毁,销除,销号等意思,是用其他东西抵销了行为,所以二者指向不同,用处不同,意思不同,有联系也有区别的
享受法律的条件?
一、法律适用就是指在具体的法律事实出现后,通过将其归入相应的抽象法律事实,然后根据该法律规范关于抽象法律关系之规定,进而形成具体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
二、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归结为: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公正。这是衡量法的适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的标准,也是衡量法的适用工作是否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利益的基本标志。
1、正确,首先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
2、合法,是指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坚持法制原则,坚决依法办事。
3、及时,是指法的适用活动的每个环节要严格符合法律所规定时间要求,提高办案效率。
4、合理、公正,就是指符合道德要求,符合广大人民心目中的公平要求、符合适用法的目的。
三、我国法律适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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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处理一切案件,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不能以主观臆断为根据;只能以国家法律为标准、为尺度。决不允许另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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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都是统一适用的;任何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年龄、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的不同,都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依法承担平等的义务。在法律面前不得有凌架于法律之上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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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司法机关行使职权有两层含义:一是法律规定,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二是法律规定司法机关行使职权时,不受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对于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维护法制的统一,正确适用法律,防止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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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对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是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法律产生的条件?
1,法律文书的制定者:制定者必须有权利制定该文书,具备法定资格。
2,法律文书的制定对象:法律文书的发出有具体的对象或者说是接受者,包括特定对象和不特定对象。
3,法律文书的制作过程:必须依法制定。上述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
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有以下三条:
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这个条件要求,在有具体的法律规则可供适用时,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即使出现了法律规则的例外情况,如果没有非常强的理由,法官也不能以一定的原则否定既存的法律规则。只有出现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形,法律原则才可以作为弥补“规则漏洞”的手段发挥作用。这是因为法律规则是法律中最具有硬度的部分,能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有助于保持法律的安定性和权威性,避免司法者滥用自由裁量权,保证法治的最起码的要求得到实现。
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这个条件要求,如果某个法律规则适用于某个具体案件,没有产生极端的人们不可容忍的不正义的裁判结果,法官就不得轻易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这是因为任何特定国家的法律人首先理当崇尚的是法律的确定性。在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之间,法律首先要保证的是法的安定性。
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在判断何种规则在何时及何种情况下极端违背正义,其实难度很大,法律原则必须为适用第二个条件规则提出比适用原法律规则更强的理由,否则上面第二个条件规则就难以成立。
法律至上中的法律主要包括?
这里的法律,既包括宪法,也包括其他一般法律。法律至上尤其指宪法至上,因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一切法律的依据。法律的至上性,具体表现为法律的。
自考法律专科的条件?
2、年龄要求:根据国家规定,报名参加自考法律专科的考生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45周岁。这意味着大部分考生都可以满足报考条件。
2、学历要求:自考法律专科的学历要求为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这意味着只要您具备相应学历层次的文凭,就可以报考自考法律专科。
3、健康状况:为了保证考生能够顺利地完成学业,报考自考法律专科的考生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不会对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考生进行限制。
法律的前提条件?
前提是:第一,有效的监督。 第二,完善的法则。 第三,公正的执行。
1、实现“法治”的前提是 法制。实行法治的前提是保证有法可依,就是确保人大能够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法治要求实行良法之治,还要求实行善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
2、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二者的联系在于: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3、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
起诉条件的法律规定?
起诉条件:
1、证明自己是本案适格的原告
2、有初步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一定的纠纷。
3、被告的主体资格仍存在。
4、确认原被告之间的纠纷享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起诉时还应当准备初步的证据资料作为起诉状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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