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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的意思? 幼儿姓名权案例分析?

2024-04-04 05:37:47法律知识1

姓名权的意思?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主要包括三项权利:(1)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2)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3)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如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作品上署名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幼儿姓名权案例分析?

案例:小明,5岁,父母离婚后,他的母亲决定将他的名字改为"小华",但是小明自己并不喜欢这个名字,他希望能保留原来的名字"小明"。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小明作为一个幼儿,他的名字权应该得到尊重。无论是他的母亲还是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他对自己名字的选择和使用的权利。

幼儿的名字权不仅体现在他们能够选择自己的名字,也体现在他们的名字不应该被随意更改。无论是父母离婚,还是其他任何原因,都不能改变幼儿的名字。这是因为幼儿的名字是他们身份的一部分,也是他们个人的象征。

死人是否有姓名权?

您好!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

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因此死人是没有姓名权的,但是死人留下来的文化遗产,如作品版权,亲属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姓名权从法律意义上讲,人的姓名权属于人格权范畴,而人格权不具有财产性质。因此,就姓名权而言,是不存在继承问题。

姓名权侵权典型案例?

姓名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一但侵权就要依法受到处罚,特例可进行调解,双方同意后,也会皆大欢喜。僻如 ,当年马云的“支付宝”已上市使用了,而且大家反响都很好,确实对消费支付方式是个升华。但是,山东省一公民,一纸诉状告马云公司,说“支付宝”是他身份证名子,其侵犯了他的姓名权。经法庭调查取证,确实是马云公司侵权了。

后双方通过调解,马云公司免费在山东那位叫“支付宝”同志的城市,给支付宝同志租了一商业门面 ,双方同意给此门面起名就叫“支付宝”商店 ,皆大欢喜 ,现在店还开着呢。

姓名权侵权可以立案吗?

姓名权侵权是可以立案的。一旦涉及到对某一人的姓名权进行侵权,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并支付赔偿金。

一般侵犯了姓名权,对当事人的名誉权也相应地造成了侵害。这时,当事人会很气愤,自然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使被告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得到应有的惩罚。

侵犯姓名权是什么罪?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侵犯公民姓名权违反的法律是比较多的,包括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宪法等,侵权人要依据侵权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 【姓名权、名称权】公民享有姓名权, 有权决定、 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第一百二十条 【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公民的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姓名权包括笔名和网名吗?

  法律对姓名的保护不是说你叫了这个名,别人就不能叫了,这是误解。  法律对姓名的保护是自然人自主决定并使用自己的名字,以及自己的笔名,艺名、别名、当然也包括网名。  侵犯姓名权是以干涉,强迫他人改变姓名,干涉他人使用姓名,强迫他人使用或不使用姓名,盗用、假冒姓名等。  所以如果有人强迫你放弃使用或强迫你使用某笔名、艺名、网名、也是侵权行为,  笔名和网名应该不属于知识产权,按照定义应该是姓名权  姓名权,是一种人身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姓名权包括命名权、使用权和变更权。

2021民法典姓名权详解?

第九百九十条 【具体人格权】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法人为什么没有姓名权?

法人是一种法律实体,是指经法律批准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组织或企业。与自然人不同,法人并无生命和感情,因此没有姓名权。

法人的名称是由法律规定或者组织章程规定的,具有唯一性和标识性,是法人的法律身份和法律属性的体现。同时,法人作为一种法律主体,享有诉讼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虽然没有姓名权,但法人在法律上拥有自己的身份和权利,是现代经济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侵犯姓名权属于什么案件类型?

侵犯姓名权是什么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据此,侵害姓名权的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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