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鞭炮被拘留法律依据?
一、对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存在法条竞合时,都可以引用,但不得重复罚款。
二、对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存在教唆、诱骗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精神病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对实施教唆、诱骗行为的人员,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三十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三、对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个人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对于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四、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一)一般违法行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标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严重违法行为: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标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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