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吃饭摔伤赔偿? 在饭店吃饭喝酒摔伤了该怎样处理?
在饭店吃饭摔伤赔偿?
如果餐厅在湿滑楼梯处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您注意脚下湿滑,而导致您摔伤,明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餐厅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可以向餐厅主张因摔伤所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建议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您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扩展资料:;陈先生在餐厅吃饭上洗手间,结果滑倒受伤昏迷。为此,他将餐厅老板告上法庭,索赔万余元。
因其曾饮酒,一审法院判双方责任“三七开”,餐厅承担七成责任,赔偿陈先生2900余元。陈先生不服上诉。昨天,此案在市中级法院二审。;陈先生诉称:2012年7月30日晚8时许,他和同事一起到龙岗区平湖某餐厅就餐。席间他起身上洗手间,由于洗手间地面湿滑、光线昏暗、空间狭小,导致他在洗手间门前摔倒,受伤昏迷。;他被送往医院救治,被诊断为“急性中型开放性颅脑损伤”,住院治疗4天,花去医疗费7925.44元,且住院期间由其上班的妹妹请假陪同护理。出院后医嘱休息两周。
为此,他将餐厅老板江先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餐厅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0598.44元。;
龙岗法院审理认为:从证人证言、照片等证据反映,某餐厅的洗手间只有一个隔间,隔间外有台阶,且洗手间和厨房相隔很近,存在地板湿滑、空间狭小等安全隐患。
陈先生到该餐厅就餐,作为从事餐饮的个体经营者,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陈先生饮酒后判断能力降低,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可以减轻餐厅经营者的赔偿责任,法院酌定餐厅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该院遂作出一审判决:扣除医保记账的4969.03元,陈先生应获赔4256.41元,其中某餐厅承担70%的赔偿责任,支付陈先生赔偿款2979.49元。;
参考资料:中国经济网-餐馆如厕摔伤顾客索赔万元
在饭店吃饭喝酒摔伤了该怎样处理?
自己负责吧,因为你喝酒了。
找饭店麻烦,人家肯定不愿意赔偿你什么的,因为是你自己喝酒摔伤,不是饭店服务员弄伤你。
这事饭店算是没有责任的。
法律客人在饭店吃饭犯病饭店有责任么?
没有责任,犯病是对方自身因素导致的,饭店只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员工在饭店摔伤饭店承担吗?
员工在饭店摔倒摔伤按理来说与饭店无关不应该承担责任。但要看饭店地砖的材质量不防滑的应该坚立一块注意慎行防止摔倒的警示牌如果没有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去饭店吃饭,构成怎样的法律关系?
到饭店吃饭。消费者和饭店形成了一种服务关系。饭店提供服务。消费者给付相应的金钱。同时饭店还有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
一是吃的东西卫生。
第二,在就餐过程中身体不受到其他人的伤害。
第三就餐环境安全。地上不能有水有油。以免造成就餐者摔倒了。
酒店吃饭摔伤赔偿标准?
饭店意外摔伤赔偿的赔偿要看个人的受害情况,这个赔偿数额不是固定统一的。
受害者可以向饭店主张因摔伤所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的,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您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
在饭店吃饭,下楼时候摔伤,请问饭店需要负责任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如何判定?请专业人士提供帮助,谢谢?
您好!在您提供信息的基础上答复如下,仅供参考:
1、饭店一般是要承担部分责任的,但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分析。
2、顾客到饭店吃饭,顾客和饭店之间形成了一个服务合同关系,饭店有保障顾客人身安全的义务。本人曾经接触过河北省石家庄市的一个案例,年轻人在网吧上网被别人殴打致死,死者家属起诉到法院,最终网吧被判决承担责任。
3、至于说仍需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是因为案情不同不能一概而论,例如:律师还需要搞清楚究竟是如何受的伤?饭店究竟有无过错? 祝您事情顺利解决,若尚有不清楚可以追问可以电话咨询。
上班吃饭期间摔伤是否算工伤?
谢邀。遗憾地说,我认为不算。工伤保险条例14条第(一)项对工伤的要求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
你这个不符合。
第(二)项要求工作地点内,而且我觉得“吃饭”也算不上工作的预备。
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要求是交通事故等,不包括自己走路摔倒。其他的就更沾不上边了。
不过如果单位的食堂没有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与你摔倒之间有因果关系,可能会构成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就象你到商场买东西摔伤一样。
不过除非单位食堂真的有严重的过失,比如地面很油滑而没有处置,伤情又不严重,我并不建议你提这种索赔。即使赢了,也挺没有意思的。
和平饭店吃饭说说?
在上海的和平饭店吃饭,感觉特别的大气上档次,第1次来到这里心情特别的激动。
饭店中午几点吃饭?
现在饭店营业的时间相对还是比较宽松的。大部分饭店在十二点左右就基本有饭啦,而午饭一般延续的时间也比较长,在下午两点左右吧!当然如果个体小饭馆会在时间上更自由,只要有顾客,饭菜也随时可以做,这样对饭馆对顾客都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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