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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保留的特点与作用

2023-02-14 06:40:44法律知识1

一、公共秩序保留的特点与作用

一个国家在适用外国法时,可以维护国内公共利益为由,拒绝适用外国的法律,就是公共秩序保留。

二、为同时娶两名女子而申请阿拉伯国籍是法律规避吗

哈哈~就这还法律规避呢,知道法律规避在违反公秩良俗情况下无效吗?法院可以依据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强制适用本地法

三、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虚假诉讼行为包括哪些方面

罪名:规避法律、法规进行虚假诉讼会构成虚假诉讼罪。

具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意:

本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述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四、以各种手段规避法律法规犯法吗?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案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合同的范围主要包括:

1、行为人欠缺行为能力的合同;

2、欺诈、胁迫并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3、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而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成为规避法律的行为。需要有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有规避的不法目的;

2、有真实的违法交易行为;

3、该行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当事人之所以采用规避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而采取了一系列的规避措施,其目的是为了达到某种不法利益,躲避法律规定的义务,采用表面合法的形式。此种行为必须主观是故意。

有关案例:

某年,股市行情正处在牛市阶段,大批资金涌向股市。这时,甲公司便向向某银行借款,请乙公司作为保证人。

甲公司借款的真实目的是去炒作股票,以期在股市中盈利。甲公司深知借款会审查借款用途,并了解“禁止银行借款非法转入股市、基金等市场”,因此,甲公司在借款合同中借款用途一栏写明“该笔借款用于购买原材料”。银行了解到了甲公司的真实意图,但银行仍同意按借款合同写明的内容向甲公司发放贷款200万元。

后甲公司严重亏损,无法偿还借款,银行遂起诉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经乙公司的律师调查取证发现了上述事实,在庭审中提出甲公司与银行恶意串通,骗取乙公司的担保,该保证合同应属于无效,乙公司不应承担保证责任。法院最终采信了乙公司律师的答辩意见。

五、在刑法中,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五个条件:

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五,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

(2)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

(3)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

(4)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紧急避险不负法律责任。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在发生与其特定责任有关的危险时实行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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