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内容

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意义?

2024-04-01 18:53:45法律法规1

本着整合资源、促进共享、强化安全的原则,加强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和大数据服务能力,促进跨领域、跨部门合作,推进数据信息交换,打破部门壁垒,遏制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提高行政效率,转变思维观念,推动传统的职能型政府转型为服务型智慧政府,为建设基础。

(一)资源整合,提升资源利用率

统一数据存储、共享开放、安全管理等职能,消灭传统信息化平台建设中的“竖井式”业务、“数据孤岛”、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问题。各业务系统均由各委办局、单位自行建设,系统集成度低、数据信息分散,数据标准不统一。通过共享开放平台整合人口基础信息资源库、法人基础信息资源库、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库、电子证照信息资源库等四大基础库,以及整合产业经济、平安等主题库,为平台的各类应用、及各委办局的应用提供基础数据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与利用率的提升。

(二)数据共享,提升工作效率

为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及公众提供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实现多用户接入、多应用支撑。通过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整合大数据各用户之间的数据共享渠道,为安全、高效、有序、可靠的数据共享开放提供平台支撑。通过平台资源的统一整合,在数据存储与交换机制中可以考虑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不搬家、数据点对点直接交换等交换模式,大大提升了交换效率。重点针对各委办局的数据,构建数据共享目录及数据交换目录,实现政务部门内部的数据共享开放。通过企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目录,为各企事业单位提供数据开放门户及数据开放使用权限。

(三)业务快速上线,提升政府信息化效率

随着IT信息化与政府业务日趋紧密的结合,业务需求具有“周期短、需求异、要求简”的特征。传统的建设模式,采购流程多,部署时间长,无法快速适应业务需求变化。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可以支持数据的业务系统与相关的其他部门的业务系统的数据交互,同时为业务系统的数据存储提供透明化的存储方案,使得业务系统的部署上线省去考虑各类数据层的可靠性、可交互、安全性等问题,同时为各业务系统的扩展、升级、改造等提供了灵活的平台级服务支撑,大大提升政府信息化效率。

(四)大数据应用,推动政府转型

依托大数据的发展,有利于节约政府投资、加强市场监管,从而提高政府决策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区域化管理;通过加强政务数据的获取、组织、分析、决策,依据法律法规和各部门的需求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开发利用,可以提高设备资源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降低维护成本;通过政务信息资源的深度挖掘,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效率,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提高政府预测预警能力以及应急响应能力,节约决策的成本。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107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