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有那些?举例说明
一、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有那些?举例说明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指法律规则诸要素的逻辑联结方式,即从逻辑的角度看法律规则是由哪些部分或要素来组成的,以及这些部分或要素之间是如何联结在一起的.对法律规则的结构,目前学界有不同看法.主要有“三要素说”和“两要素说”两种观点.“三要素说”认为,每一法律规则通常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构成.“两要素说”认为,法律规则是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部分构成的.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指法律规则诸要素的逻辑联结方式,即从逻辑的角度看法律规则是由哪些部分或要素来组成的,以及这些部分或要素之间是如何联结在一起的.
对法律规则的结构,目前学界有不同看法.主要有“三要素说”和“两要素说”两种观点.“三要素说”认为,每一法律规则通常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构成.“两要素说”认为,法律规则是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部分构成的.
二、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一般由哪三要素构成
法律规范由假定、指示和法律后果三要素构成
三、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什么要素主成?
一般认为,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行为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要素组成。 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在逻辑上周全的规范,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三个要素组成,即“假定”、“处理”和“制裁”。(1)假定,又称行为条件,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适用该规范的条件的部分,它把规范的作用与一定事实状态联系起来,指出在发生何种情况或具备何种条件时,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行为模式便生效。(2)处理,又称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范中为主体规定的具体行为模式,即权利和义务、权力和责任,它指明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以此指导和衡量主体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3)制裁,又称法律后果,制裁是法律规范中规定主体的行为违反法律要求时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或引起何种国家强制措施的部分。
四、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
题目: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
A、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B、法律规范的制定形式
C、法律规范的经济基础
D、法律规范有哪些部分构成
答案及解析:应选D
一、法律规范(规则)的逻辑结构
是指法律规范(规则)诸要素的逻辑联结方式,即从逻辑的角度看法律规范(规则)是由哪些部分或要素来组成的,以及这些部分或要素之间是如何联结在一起的。
二、法律规范通常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部分构成(通行学说)
1、假定,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适用该法律规范的情况和条件。每一个法律规范都是在一定条件出现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而适用这一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就称为假定。只有合乎该种条件、出现了该种情况,才能适用该规范。例如《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该法律规范中,“设立公司”就是假定部分,意指这条法律规范是在设立公司时适用。
2、处理,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允许人们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或者要求做什么的部分,实际上即为规定权利、义务的行为规则本身。如上例中关于“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是法律规范的处理部分。e799bee5baa6e58685e5aeb
3、制裁,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在违反本规范时,将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制裁常常集中表现在一部法律的“法律责任”部分。如《会计法》第43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就是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行为的制裁。
三、准确理解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一种最发达、最完善的社会规范,它应当具有完整的逻辑结构,这种逻辑结构实际上表现为“如果……,则……;否则……”的公式。假定、处理和制裁即分别体现这三个部分。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上述三个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各种法律文件,就会发现在一条法律条文中把这三个部分都明确表述出来的情况是很少有的。如常常把假定部分省略或没有把假定部分和处理部分明确分开,又或者把制裁部分放到另一条文或另一法律文件中。这是为了使立法简明扼要,从立法技术上所作的处理。因此,绝不能把法律规范同法律条文等同起来。
另外,在许多重要规范性法律文件中,除了规范性的规定外,往往还有一些非规范性的规定,这是为了帮助人们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该法律文件,它们本身并不是法律规范。
五、如何理解“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法律规范(规则)的逻辑结构,指法律规范(规则)诸要素的逻辑联结方式,即从逻辑的角度看法律规范(规则)是由哪些部分或要素来组成的,以及这些部分或要素之间是如何联结在一起的.
法律规范通常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部分构成.
假定,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适用该法律规范的情况和条件.每一个法律规范都是在一定条件出现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而适用这一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就称为假定.只有合乎该种条件、出现了该种情况,才能适用该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该法律规范中,“设立公司”就是假定部分,意指这条法律规范是在设立公司时适用.
处理,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允许人们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或者要求做什么的部分,实际上即为规定权利、义务的行为规则本身.如上例中关于“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是法律规范的处理部分.
制裁,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在违反本规范时,将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制裁常常集中表现在一部法律的“法律责任”部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43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就是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行为的制裁.
法律规范是一种最发达、最完善的社会规范,它应当具有完整的逻辑结构,这种逻辑结构实际上表现为“如果……,则……;否则……”的公式.假定、处理和制裁即分别体现这三个部分.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上述三个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
但是,如果仔细研究一下各种法律文件,就会发现在一条法律条文中把这三个部分都明确表述出来的情况是很少有的.如常常把假定部分省略或没有把假定部分和处理部分明确分开,又或者把制裁部分放到另一条文或另一法律文件中.这是为了使立法简明扼要,从立法技术上所作的处理.因此,绝不能把法律规范同法律条文等同起来.另外,在许多重要规范性法律文件中,除了规范性的规定外,往往还有一些非规范性的规定,这是为了帮助人们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该法律文件,它们本身并不是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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