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构成要件? 民法构成要件?
法律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是“法律构成要件”的简称,广义的概念,是一定法律效果发生的前提条件;刑法上的构成要件,是刑法中抽象规定可以作为科刑根据的行为类型或犯罪类型。构成要件的观念,在沿革上,由来于中世纪意大利的“纠问程序”。
根据意大利中世纪的刑诉程序,区分(1)一般的纠问与(2)特别的纠问,在一般的纠问中“应当确证的事实”的观念。
在其后传入德国,在普通法时代被加以采用,但是在当初并未脱离诉讼法的意义。
民法构成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当事人。即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
2、有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为既告成立;双方法律行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时法律行为方告成立。
3、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标的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示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
客观构成要件?
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可以包括行为主体、特殊身份、行为、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对应。
作为责任类型的构成要件要素基本上是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适法行为的期待可能性即属于这一类。刑法条文中需要参照一般文化、社会评价的词语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 会公德;(四)形式合乎法律要求。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需要注意法律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报酬、赠与、奖励的行为有效;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细小民事行为有效;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其他民事行为无效;(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报酬、赠与、奖励的行为有效;
(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有效;
(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与其能力不相适应的合同行为效力待定;
(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与其能力不相适应的单方行为、身份行为无效
法律构成要件和构成要素?
构成要件是“法律构成要件”的简称,广义的概念,是一定法律效果发生的前提条件;刑法上的构成要件,是刑法中抽象规定可以作为科刑根据的行为类型或犯罪类型。构成要件的观念,在沿革上,由来于中世纪意大利的“纠问程序”。
法的构成要素有:法律规范、原则和制度的总和(规范要素);法律手段的总和(组织要素);法律观点、思想、心理的总和。
意识形态要素从动态方面看法的枸成,它显示一定的过程,这个过程分为几个部分:法的创制;法的实现,包括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简述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四)形式合乎法律要求。
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要件: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一、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善意取得制度是近现代民法的产物。指动产由无权处分的占有人转让给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占有时,第三人一般可依法取得动产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请求第三人返还,而只能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有:
(1)受让人须通过交易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非交易行为需可取得所有权,但非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转让人须为无处分权人;
(3)转让处分的标的物须为动产;
(4)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占有。受让人在接受财产时不知,也不可能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时才为“善意”,否则为恶意,就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复议前置构成要件?
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这是行政复议前置。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前置的具体情形包括三种,如下: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此外还有:工伤保险案件(工伤保险条例53条:不服工伤认定结论);社会保险费的处罚案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25条);价格处罚案件(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16条);审计决定案件(审计法实施条例46条);商标专利案件等。
案件的构成要件?
1、刑事案件的基本要素有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行为等;
2、刑事案件构成犯罪的要件有犯罪客观、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四个要件。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客观方面是行为人怎样实施了该项犯罪行为,主观方面为犯罪人的主观态度。但犯罪二阶层理论认为,刑事案件主要有客观违法阶层和主观责任阶层
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犯罪客体,主观要件,客观要件。
犯罪,是指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犯罪概念一般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混合概念。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混合概念,也就是指触犯了法律。犯罪构成理论由资产阶级刑法学家首先提出,是罪刑法定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犯罪论体系乃至整个刑法学理论的核心。
犯罪构成的概念最早形成于13世纪意大利宗教裁裁判中的“查纠程序”,在这种诉讼程序中,法官首先要进行“一般纠问”,以查证犯罪事实的存在,然后才能启动特别纠问程序,对特定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1581年,意大利刑法学家法利西斯将这种犯罪事实命名为“corpusdelicti”。1796年,德国刑法学家克莱因将其译为德语的“tatbestand”,意为“犯罪构成(或行为情况)”,当时仍是诉讼法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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