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的法律依据
一、送达的法律依据
你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关于送达:
第七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注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一条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八十二条 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者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受送达人是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所在劳动教养单位转交。
第八十三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似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二、邮政法规定邮政有专营邮寄重要文件为什么有的用顺丰不选择EMS?
邮政是快递行业的龙头老大,最早重要的文件都是邮政发出的,现在一些国家正规部门的文件也还是通过EMS邮寄的。但是如果某些私营企业,人家愿意选择用顺丰发,那也是谁都不能阻止的。
三、请介绍一下在邮局寄东西的细则
建议你用一般的平邮.那样比较便宜.唯一有一点不好的是时间比较长.如果你不着急收到的话可以用.你只需要把你的10本书带到邮局,然后挑一个纸箱把书放进去,营业员会帮你把它包装好.然后单子填一下把邮费交一下.OK!
四、请问邮寄EMS是什么意思
EMS(即“Express Mail Service”),邮政特快专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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