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诊断误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b超诊断误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误诊构成侵权。你可以向你们当地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走法院诉讼
什么叫误诊?
误诊指医者对疾病做了歪曲反映,即对疾病的判断与实际的病情不相符合。按其基本涵义,可将误诊分为狭义误诊与广义误诊两种。狭义误诊,指将有病诊为无病,将甲病诊为乙病,或者相反。
医院误诊怎么投诉?
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由于医院的误诊,延误了病情,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 须鉴定,以确定医院的过错,医院须承担赔偿责任; 也可委托律师处理
医院误诊怎么赔偿?
医院误诊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院误诊怎么起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3种途径来解决: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
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看医院对此是什么态度,你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1条规定计算赔偿额度。
体检误诊怎么赔偿?
体检误诊院方需要赔偿患者。一方面,患者在医院进行体检,信任和依赖医生的专业水平和正确的医疗判断,因此,如果患者在体检中被误诊,承担的心理压力和身体影响可想而知。另一方面,疾病治疗是医生的职责范畴,院方作为医疗服务提供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体检误诊怎么赔偿,一般可根据误诊的影响程度和具体金额进行协调。患者需要出具完备的治疗记录和医疗单据,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应该及时赔偿。如果医疗机构未及时赔偿,患者可以咨询律师或者卫生监督部门进行维权。
医院误诊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3种途径来解决: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
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看医院对此是什么态度,你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1条规定计算赔偿额度。
肝癌会不会误诊?
肝癌这属于恶性肿瘤是由于感染乙肝病毒,药物性肝炎,经常吃霉变食物引起的,有可能会引起误诊的,但是几率比较低,建议出现临床症状后,应通过手术取出组织之后再做个病理学进行检查病理可以确诊是否是恶性肿瘤,确诊之后应通过手术进行治疗。
医院的误诊有多可怕?误诊了应该怎么办?
很可怕
我就被误诊过,差点没命
那年2月的时候,我突然咳嗽
每天都咳嗽,别的症状都没有
刚开没当多大个事
就去家附近的医院看看
说是咽喉炎,开了药,回家吃
然而一点效果都没有
后来又去中医院看过,喝了一阵中药也不好
还去医院做过雾化没,没效果
我爸妈着急了
这咋一点没见好呢
就带我去了医大一院
一个白发苍苍的主任医师拿着我各种检查报告,告诉我,你这就是哮喘
我当时都懵了,我说没听过我家有谁得过这个病的,我咋还哮喘了
然后给我开了药
我问,如果吃药不好使呢
她说,那就多吃一片
我都拿不准他在跟我开玩笑还是认真的
按医嘱吃了半个月的药,依然没有效果,症状还是那样
我又去医大二院
最神奇的就是这一步,其实这些年过去了,我都没搞明白,医大二院究竟把我判断成啥病症了
总之就是一顿检查之后
问我要不要参加个研究
免费给你治病吃药,都没有确切告诉我是啥病
我当时也小,听好几个大夫和护士一忽悠,就同意了
带着一大包免费给的药回家了
吃了也不见效
我爸彻底崩溃了
这时候已经是6月了,整整四个月,去了至少五六家医院,其中还包括东北数一数二的医大一院和二院,连个准确的病症都没有说出来
我爸特地请假带我去了陆军总院
我现在还记得,当时挂的最贵的号50块钱,那时候正常挂号都是6块钱左右,50块钱挂号绝对就是高价
就这高价救了我的命
大夫是一个返聘退休的老医生
当时至少八十多岁了
检查就做了一天,第二天出结果又去看她,她说怀疑是肺结核
然后又做的检查,终于确诊了
让我赶紧住院,因为高发期,而且发现的太晚了
肺结核是会死人的
我隔一天就去了胸科住院
胸科大夫说,你这来的再晚点就没命了
那年我才不到20岁,独生子
后来我慢慢了解了这个病
也听了很多人讲
肺结核并不是绝症,但前期一些症状很多人都想我一样不严重,并不当回事
等严重了再去医院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了
所以,去医院检查要多跑几家
医院误诊有多大责任?
医院误诊肯定是要负责任的,但必须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要求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3种途径来解决: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
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看医院对此是什么态度,你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规定计算赔偿额度。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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