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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堂管理制度

2023-02-12 08:14:27律师案例1

一、洗澡堂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为了加强职工澡堂的管理,使职工有一个赶紧、舒适的洗浴场所,有效的节约水资源,维护好公司水公用设施,特制定洗澡堂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公安部九小场所规定是指哪些

“九小场所”是指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公安派出所管辖的人员密集场所。具体是指:小型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1.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

2.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3.住宿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

4.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

5.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6.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7.教学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8.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

9.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三、法律对公共场所的界定

法律分析:

法律对公共场所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公共场所是指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反应一个国家、民族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公共场所是提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的总称。

公众是指不同性别、年龄、职业、民族或国籍、不同健康状况、不同人际从属关系的个体组成的流动人群。公共场所是提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典型的公共场所如图书馆,医院,电影院等,一般来说,公共场所禁止喧哗,禁止吸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衍生问题:

公共场合拍视频侵犯隐私吗?

公共场合拍视频侵犯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公民保持其私生活中的秘密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但任何人的个人隐私都必须限定在合法、合乎道德和合乎社会需求的范围内,对于任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他人都有权揭露和干预。公民为维护个人权利的需要,在必要范围内了解他人隐私,则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四、刑法中公共场所定义

          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公共场所是提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

 公共场所的定义

 共场所是指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反应一个国家、民族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谓“公共场所”,是指具有公共性的特点,对公众开放,供不特定的多数人随时出人、停留、使用的场所,主要有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其他公共场所”,主要是指礼堂、公共食堂、游泳池、浴池、农村集市等;“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顺利地出入、使用公共场所以及在公共场所停留而规定的公共行为规则。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即使同一城市或地区不同阶层人群的经济收入、消费需求、生活方式也各不相同,因此各种公共场所的档次也很悬殊,即有车马小店,也有星级宾馆;即有单纯的理发小店,也有高档的美容美发厅等。这也给公共场所的统一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无论何种公共场所首先应保证使用者的健康、防止疾病的传播,以达到人们丰富生活内容、提高生活质量的美好愿望

纵观刑法分则条文,“公共场所”多次出现,除了刑法第293条的规定以外,还包括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3项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的”、刑法第237条第2款的“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291条规定的“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

体系解释是刑法刑法解释的一种重要方法。

所谓体系解释,就是将法律条文或者法律概念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来理解,通过解释前后法律条文和法律的内在价值与目的,来明晰某一具体法律规范或法律概念的含义。体系解释最基本的考虑是要保证法律体系的融贯性,防止法律的前后矛盾性的解释。

从体系解释一般又可以推导出以下规则:

一是同一律规则:即同一用语在刑法体系中应具有相同的含义一般应对其作出同义解释;二是排他律规则:即如果刑法通过明示列举的方式确定了某罪名的适用范围,那么,凡不属于明示列举的事项当然被认为排除在该罪的适用范围之外;三是同类解释规则:即当刑法条文的罪状中设置了概括性规定时,对于附随于确定性词语之后的概括性词语,应当根据确定性词语所涉及的同类或同级事项确定其含义及范围。

根据体系解释,个人认为只能将刑法第293条规定的“公共场所”解释为现实的公共场所,这是体系解释的要求。否则可能得出在虚拟的网络世界同样可以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的荒唐结论。刑罚是一把双刃剑,用之不当,则国家和个人两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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