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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补正裁定时间

2023-02-12 04:09:44法律法规1

一、江苏高院补正裁定时间

1、法律没有限制补正判决书中笔误的时间。

2、根据法律精神,只要当事人或者法院发现笔误的存在,都可以要求法院以裁定的方式补正。

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信箱

这是省高院网站

这是信箱

jscourts@sina.com

这是违纪违法投诉举报电话

jscourts@sina.com

三、37人向海南高院原院长行贿,多半是律师,知法犯法该重判吗?

37人向海南高院原院长行贿,而且其中有18名行贿人,其职业为律师。就我个人看来,针对这类知法犯法的人,应该从重宣判,毕竟他们在明知道违法的情况下,还能够行贿受贿,就是在藐视国家的法律。

司法单位是我们老百姓维权的最重要的一个通道,如果连这里也出现了问题,我想我们老百姓的维权,将会变得难上加难。

作为高院的院长,竟然为了一己私欲,将国家的法律,以及自己身上的责任抛到脑后。我想这样的领导在位期间,可能出现了很多不公平的案件审理。

对于这种知法犯法的情况,我个人觉得应该重判,只因为这样的行为,可能会带来下面这两个不良的影响。

一、让法律失去了公正性古人常说:“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对于这类执法者,如果他们的身上出现了徇私的行为,其引起的后果,将会更加的严重。

因为他们自身对于法律非常的熟悉,所以在利用职务之便的时候,相应的也就会更加得心应手。

而且这起案件中,行贿的人群中,还有许多都是律师。在这样的情况下,可能很多的案子,在审理的过程中,也就很难做到不偏不倚。

二、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对于这样的情况,可能在当地造成了极为不好的影响。老百姓有了官司需要审理时候,如果不能够依照法律审理,可能就会让人口服心不服,时间长了以后,也就会造成极为不好的影响。

一群懂法律的人,没有想着用法律,来为人们服务,为人民排除万难,而是想着如何合伙,让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我想这样的情况,会让很多人都觉得害怕。毕竟懂法律的人,还想要用法律作为自己的工具,为自己谋取利益,这本身就是一个严重犯错的行为。

知法犯法应该判重刑,作为律师,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但其对自己的行为不加约束,有违职业道德,他们应该是法律的宣传者和践行者。而不是违法者。因此,应该重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知法犯法该重判,本身这种行贿行为就是违法了,并且在懂法的情况下还这样,更不应该。

不应该。我觉得法律应该是平等的,不管之前懂不懂法律,犯法的判决都应该一样。

我觉得知法犯法应该重判,尤其是像他们这样恶劣的行为,居然向高院院长行贿,这非常可怕。

四、江苏省高院司法鉴定有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江苏省高院司法鉴的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接受人民法院委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委托鉴定工作由审判(执行)部门、司法技术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能,以分工协作的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委托鉴定工作的意见》 第三条 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以下事项:

(一)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二)确认鉴定事项、依据和范围;

(三)确定鉴定材料;

(四)决定已选定的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是否回避;

(五)决定延长鉴定时间;

(六)决定撤回、暂缓、中止或者终结鉴定;

(七)确定评估基准日(或价值时点);

(八)对鉴定意见的审查、采信;

(九)其他应当由审判(执行)部门负责的事项。

五、句容市现任法院院长是谁?

董友洪,男,1962年2月生,江苏扬中人,本科,理学学士。现任句容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主持全面工作。

六、江苏省高级法院,公坯祥院长请你告知你院法官的名单,便利江苏法制透明度发展正确公正合法为司法服务

两位朋友, ,江苏省高级法院公坯祥不告知就是触犯国家的法律,或有见不得人的事,法院要为人民服务的,不能以权代法,中央也是透明度,我想作为法院应该不会被百姓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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