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是否适用于外籍华人
一、民法是否适用于外籍华人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对哪些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里所指的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和法人;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法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领域外的中国公民,原则上应当适用居住国的民法,但根据国际惯例,也可适用我国民法。
二、外国人和外国公民在法律上有何区别?
外国人==取得外国国籍的外国人(即外国公民)+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三、中国劳动法适用于外籍人员吗
你好
适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本法。
只要是年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满足以上条件即可。
四、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没有明确规定外国人的扣除标准,意味着外国人也应当与中国人一样,每月减除费用标准都是5000元。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以下简称奖金,不包括应按月支付的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对上述奖金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且不再按居住天数进行划分计算。(国税发〔1996〕183号)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担任境外企业职务的同时,兼任该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职务,但并不实际或并不经常到华履行该在华机构职务。
对其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中属于全月未在华工作的月份奖金,依照劳动发生地原则,可不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奖金收入计算纳税。(国税函〔1999〕245号)
扩展资料:
外籍人员纳税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
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工资薪金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
其实际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而不超过五年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其临时离境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仅就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
对在一个月中既有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也有在临时出境期间由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4)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老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四千八百元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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