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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了要怎么废除?

2024-03-27 06:19:41法律知识1

地方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了要怎么废除?

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时应该无条件的服从国家法律,也就是说地方法规应该进行修改,把持与国家法律一致性,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

国家法律与地方法规冲突时怎么办?

国家法律与地方法规冲突时应无条件的执行国家法律。因为国家法律是大法,是我国全体人民的基本大法,是规范人民行为准责的法律。而地方出台的任何法规都不能和国家法律相冲突。如有冲突必须以国家法律为准,立即改正。

合同和地方法规冲突时以哪个为准?

如果合同内容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又与地方法律法规冲突,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因为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

刑事法律冲突和民事法律冲突区别?

1、适用法律不同:民事诉讼对应适用的是民法,刑事诉讼对应的是刑法,所引用的法律条例不同,对应的惩罚等也不同,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的惩罚远远低于刑事案件惩罚;

2、侧重点不同:刑事责任,是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民事责任,它是平等主体之间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简单说,也就是民事责任重在补偿性,而刑事责任重在惩罚性。民事责任的前提是有损害发生,而刑事责任不论伤害与否,均承担惩罚性责任。

3、对待态度不同: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遵从不告不理的原则,也就是只有提起诉讼才会受理并处理;刑事案件则是国家机关主动介入,此时也就无视是否还有附带民事诉讼,将会按照法律流程走完侦查、诉讼、裁判等流程。简单说,民事原、被告可以私下谅解,撤销诉讼,而刑事案件,无论原本的原、被告是否私下已经谅解,国家机关将会继续追究其责任。

4、处理方式不同:民事涉及的是包含婚姻、合同、继承等大多涉及到经济领域的内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刑事涉及多的是罪犯审判这一类事情,主要有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冲突怎么办?

地方性法规 与 部门规章之间冲突的解决方法是:

1.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2.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法律依据】

《立法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政策和法律的冲突规定?

政策和法律一般不会冲突,真有冲突的话,应该以法律为主,毕竟政策是灵活的,法律却是不能随意更改的。

地方法规和国家法规有冲突怎么办?

地方法规和国家法规有冲突,地方法规应该服从国家法规。因为国家法规是指导地方法规的依据,地方法规的制定,是在国家法规内统一制定,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有冲突,必须以国家法规为依据,不得超越国家法规来行使权力,否则地方法规是无效的。

地方法规是否大于国家法律?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属于同一效力位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出现冲突的话,由下面的方式进行选择地方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

1.先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

2.但是若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则需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PS:我国法律体系的法律位阶共有五级,分别是:1.宪法;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法律冲突的处理?

法律规范之间冲突的处理办法:

1.不同效力等级的法律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下一等级的法律规范自然无效,而无须有权机关作出明确宣布,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2.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属于特别法与一般法、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特别条款与一般条款关系,而两者之间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的规定,即“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如果同属于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或者一般法、一般规定,一般条款,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即“新法优于旧法”或者“后法优于前法”。

3.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4.不同机关制定的效力相同的法律规范之间的规定不一致的解决机制。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而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遇到这一情况时,由最高人民法院报请国务院裁决或者解释。

5.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法律规则冲突的程序?

法律规范之间冲突的处理办法:

1.不同效力等级的法律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下一等级的法律规范自然无效,而无须有权机关作出明确宣布,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2.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属于特别法与一般法、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特别条款与一般条款关系,而两者之间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的规定,即“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如果同属于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或者一般法、一般规定,一般条款,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即“新法优于旧法”或者“后法优于前法”。

3.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4.不同机关制定的效力相同的法律规范之间的规定不一致的解决机制。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而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遇到这一情况时,由最高人民法院报请国务院裁决或者解释。

5.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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