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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时效释义?

2024-03-27 01:11:41法律知识1

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时效释义?

是指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的规定期限

法律文书生效后多久执行?

两年之内执行。一审判决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

根据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的,一般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之日之内支付多少钱。

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

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

执行立案生效法律文书是什么?

!1. 执行立案生效法律文书是指经过法院审理后,被判决的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经过执行立案程序后,可以被执行的文书。2. 执行立案程序是指将判决书、裁定书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送达被执行人,并在法院立案备案,形成执行案件的程序。只有经过执行立案程序后,生效法律文书才能被执行。3. 在执行立案生效法律文书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应当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如支付款项、履行合同等。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则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等,以保障执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修改生效的法律文书?

生效的法律文书一般是不修改的。

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强制性。因此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一般是不能修改的。法律规定在判决书中的笔误是可以作出裁定,对判决书中的笔误补正。除此之外不得修改。判决书中确有错误只有通过再审。

不执行生效判决是什么罪?

一、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构成犯罪?

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构成犯罪,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如何来进行认定?

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四、五条的规定,有以下三种:

①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

②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的主体。

③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碍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行为人。这种人,因其不是被执行人,而是案外人教唆被执行人或与被执行人事先通谋策划,事后共同参与并实施了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行为的,应认定为共犯。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

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所作出的裁判一经生效就具有强制力,负有履行义务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

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直接损害人民法院裁判和执行的严肃性,严重影响了法院裁判权威和执行权威,在破坏了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的同时;间接损害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必须执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而故意拒不执行,希望通过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执行,以满足自己或单位的非法利益。

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情节严重。“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实施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我们国家所说的犯罪行为,它是必须明文规定在我们的刑法当中的,如果说没有在刑法当中进行规定的话,任何人都不能够判断存在着犯罪行为,比如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名,他就是刑法条文313条所作出的规定,因此符合的话会构成犯罪。

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是指哪些行为?

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调解、支付令、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以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等执行错误。包括下列行为:

(一)执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等法律文书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先予执行的;

(三)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四)明显超过申请数额、范围执行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五)执行过程中,对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财物毁损、灭失的;

(六)执行过程中,变卖财物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效法律文书的概念和效力?

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指什么意思

法院的裁判文书存在两个效力,一个是法律效力,一个是执行效力。

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经生效(一审判决在超过上诉期后没有上诉的判决以及二审终审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销。

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亦称确定判决。是指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依法执行的判决。按中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指下列几种:

(1)高、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上诉或抗诉的;

(2)高、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二审判决,都是终审判决,一经宣判即可发生法律效力;(3)死刑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或由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巧刑缓期执行的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民事的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哪些?

民事生效的法律文书有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包括当天吗

法律文书没有载明的生效日期,一般做出后即生效

法院执行时的法律文书有那些?

一、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

三、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四、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五、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六、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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