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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告证据的质证意见怎么写?

2024-03-26 17:25:41律师案例1

对被告证据的质证意见怎么写?

针对对方提出的每一条支持其论点的证据,从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这三个方面提出质疑的意见。书写时应当逐条质证,否则法庭视为不予质证。

对证据合法性的质证

1.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

2.证据的形式是否合法;

3.是否存在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对证据真实性的质证

1.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2.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件与原件、原物是否一致;

3.提供证据的主体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4.是否存在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情形。税务机关应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明确是否认可其余各方当事人提交证据的证明目的。

保全的证据是否需要质证?

经过公证机关保全的证据,可以不经过质证,直接作为证据使用,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相应手段对与申请人有关的,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监督的证明活动。

申请保全的证据必须是真实的,且与申请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证据保全可采取勘测、绘图、拍照、摄像、造册登记等方式。具体的方式由申请人自己确定,公证处根据申请人确定的方式提供相关公证服务。

在办理现场类保全证据公证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有能力控制证据保全现场的局面,防止矛盾激化;现场局面一旦失控,公证处有权中止保全程序,待恢复正常后视情况决定继续或终止办理公证。

如公证员在保全证据公证过程中发现申请人的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是可能引发矛盾的情况,有权不予公证,退出现场,一切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公证员在办理保全证据公证过程中的工作是对有利于当事人主张权利的证据予以保全,而不是对当事人所主张的权利予以确认。

保全的对象应与当事人举证所要证明的事项相关。公证员可以帮助当事人进行分析,提出一些看法或意见,但取证角度最终应由当事人自行确定。

保全证据公证书要获得诉讼中的证据效力必须通过法庭的质证程序。本处不保证经公证保全的证据必定被法院采信,也不保证该公证证据必然发生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后果。

互联网法院需要纸质证据吗?

需要。

经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并征得其同意,互联网法院可以电子送达裁判文书。当事人提出需要纸质版裁判文书的,互联网法院应当提供。

互联网法院进行电子送达,应当向当事人确认电子送达的具体方式和地址,并告知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效力、送达地址变更方式以及其他需告知的送达事项。

受送达人未提供有效电子送达地址的,互联网法院可以将能够确认为受送达人本人的近三个月内处于日常活跃状态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即时通讯账号等常用电子地址作为优先送达地址。

委托律师之后,需要把证据原件交给律师吗?

一般情况下,律师是不会直接接受原件的,一般会让原告,或者被告拿复印件,但是会与原件核对。法院收取证据也是复印件,只是在审核证据时,需要与原件核对。所以原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离开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对领导转正意见的回复?

1.我的领导非常感谢你,我的恭喜,也希望我在未来的工作当中能够尽心尽力地为公司带来一份利益。

2.一切都是领导的栽培,如果没有领导,我怎么会走的岗位?谢谢我的领导呀。

3.这些都离不开您对我的帮助,我觉得这一切都是您对我的一种认可,谢谢您,我的领导。

书面质证意见是必要的吗?

首先,书面质证意见不是必须提交的,在庭审中,原告举证被告质证意见都会由书记员记录在庭审笔录中,也是口头意见的书面化,不需要再提交书面质证意见。

其次,原、被告都应当在法定期间提交相应书面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积极事实,举证不能则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对前后不一致的证据如何质证?

不可信因为前后不一致的证据通常会让人产生疑虑,对于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会有所怀疑,因此不可信。如果遇到前后不一致的证据,需要通过其他来源的证据来确认其真实性,并综合不同证据来得到准确的结论。同时还要注意证据来源的可信度和权威性。在面对前后不一致的证据或者信息时,需要进行深入分析,并将其放在更大的背景下综合考虑。此外,还要注意秉持科学求证的态度,避免被情绪和个人偏见所左右,以免论证结果失去客观性和说服力。

民事二审新证据,民事二审证据需要质证吗?

一般情况下,二审时对一审已经质证过的证据不需要质证。 一、一审法院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有无证明力、证明力大小等根据高度盖然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规定,结合日常生活规则、个案综合情况进行认定。

二、如果是有新的证据、当时的证据有问题或者是确有其他合理要求的。则可以重新质证。

行政法里依职权调取的证据需要质证吗?

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调取证据,应当审查原件,是文书证据的,复印件应当经当事人和行政样机关取证人签字确认。

,是实物应当办理证据保存手续,。对当事人来说,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证据,可以通过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途径,对这些证据进行质证,排除非法证据和通过不正当程序和途径取得的不具有效力的证据。

对领导提出的意见如何有效回复?

好的,尊重领导意见,我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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