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法律法规是谁的职责?
在我国制定基本法律的职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依据】
《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制定法律的职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这属于全国最高的立法机构
我国法律制定的主体及职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制定部门规章,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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