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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义上的男女平等,是不是违背了自然规律?

2023-02-10 04:20:49法律论文1

一、法律意义上的男女平等,是不是违背了自然规律?

补充:在人类发展历史中,不存在母系社会。即是有少量女儿国类的社会团体,但实际还是男人起主要作用滴。自然数千万年的选择,力量、速度、爆发力占优的雄性,会有更多的优势。当然,这仅是指猎食动物而言。被猎食动物多靠大量繁殖来获得其物种遗传。我专文化人类学的,我不否认男女之间存在着某种平衡,但并非指平等。自然依靠优胜劣汰来维持优良基因的延续。平等意味着个体皆有机会,也就意味着各种基因都有延续的机会和可能,无论优还是劣。其实,这样并不利于人类种族的繁衍。就人类社会而言,什么是社会进步?进步的标志是什么?这是一个很含糊的概念。除了莱斯利·怀特和我或不多的几个人明白其中的道理。绝大部分社会学家、文化人类学家们,皆对社会进步定义和概念并不清楚。我个人认为这种看法虽似狂妄了一点,事实即是如此。多少年“生产力”的定义,谁能给出明晰、准确的概念?我补充的第二个问题是 什么是生产力? 第三个问题是 怎么判定社会的进步?(或什么是社会进步)

二、男女平等吗?…

社会上的法律,法规,都规定男女是平等的。这是原则。但原则归原则,事实归事实,事实上男女还有多少不平等的东西、现象存在。 所以说男女原则上是平等的,事实上还有一定距离。

三、男女平等是什么时间规定的?

你好 您可以查下宪法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希望能够帮到你

四、讲什么男女平等,道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男女平等我同意,现在多少女人的地位提高了不少.

不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觉得任何事都不平等!法

五、目前我国有多少个省区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

我国政策法规监控机制在经过了几十年的建设与运行之后,已初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体系,对社会政策与法规的整个过程进行了有力的监督与控制。但是,目前我国的政策法规监控机制正处在发展与完善之中。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仍然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之处。为了解决我国政策法规监控机制的功能弱化现象,可采取如下的对策措施: (1)建立健全法律体系,用法律规范社会政策与法规的制定、实施、评估及终结等各个环节。一方面要加强立法工作,使社会政策与法规的运行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使社会政策与法规依法运行。同时还要对社会政策与法规的评估确立明确的标准,从而使得政策法规的监控具有权威性。 (2)制定可行的制度程序与具体的实施细则。这是使法定的权力进入可操作层面的关键性步骤。主要任务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政策法规监控的主体、地位、性质、作用、职权、基本原则、监控对象、监控范围等。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监控主体的权力不再仅仅是象征性的。 (3)提高监控者的素质。这包括对具体进行政策法规监控的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一定的要求。对他们进行培训,或者组成由有关专家组成的、针对某个特定问题的、临时性的委员会等。 (4)完善政策法规监控的辅助手段。这包括建立财产申报制度、建立法定的信息中心、扩充工作人员等。 (5)增加舆论的透明度。我国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广大人民群众有权监督社会政策与法规的制定、实施及评价其效果。而社会舆论正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愿望和要求的体现。因此,社会舆论可以及时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政策与法规的态度,这对政策法规监控有重要作用。这样既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地位,又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广泛性,使国家对政策法规的监控真正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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