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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2023-02-10 01:57:22法律论文1

一、商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商法与民法是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关系,商法具体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商行为,民法规定民事活动的原则和一般规定。商法与经济法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学科。简单地说,商法调整的是平等商主体之间的关系,经济法则调整国家与经济主体这两个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经济法是西方资本主义经济进入垄断阶段,国家干预经济的产物。因此最早出现的经济法是以反垄断为核心的。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视角也在不断调整。国家不仅是对经济生活进行总体管理、监督,同时肩负着组织、协调的职能,使个体经济利益与社会经济利益协调发展。因此,当代经济法是对经济的平衡协调法。

从企业来看,商法虽以企业为核心,但仅调整企业的经营关系和强调企业个体的权利,而经济法侧重于调整国家平衡协调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强调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效的一致性。因此,属于经济法范畴的企业往往是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而一些其活动完全由市场调节与国家平衡协调无关的企业并不属于经济法主体的范畴。

从两法的性质来看,商法与经济法也是截然不同的。商法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别经济主体的利益为基础,调整平等主体的利益关系;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并兼有一些私法的特点。经济法的公法性体现在它的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别经济主体利益的整体利益,调整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经济法兼有的私法的特点表现在,经济法还调整体现一定国家意志的组织管理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

二、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是如何区别和分类的?

政策:政策是大的原则性的,具有纲领性的特点,通常不具体,只是同宏观上确定一个一定时期内的奋斗努力方向,有权威性,但是法律效力较低。

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我国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规。

法律:一般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如民法,刑法等。

标准:包含可以用来为某一范围内的活动及其结果制定规则、导则或特性定义的技术规范或者其他精确准则。

根据《立法法》第78、79、80、82条。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等级如下:

1、宪法的效力高于法律、法规和规章。

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5、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6、部门规章的效力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没有高下之分。两者发生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立法法》第86条)。

7、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没有高下之分。

三、我国法律的四大基本原则

(一)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二)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三)民主集中制原则(四)法制原则

四、法律的适用原则有哪些

法律分析:法律适用主要有以下四大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特殊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五、我国法律的原则包括哪些?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我国法律的原则应该包括四个原则,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法治原则。请采纳。

法律的宗旨是以人为本,公平,平等,维持社会稳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建立法律的原因包括:

1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法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具体地说,它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法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我国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我国的任何公民都必须平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人人平等地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2、我国的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侵犯。

3、我国的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平等地依法受法追究和制裁,决不允许其逍遥法外。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或司法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采取的一种责罚制度。

4、我国的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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