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自由和法律的关系?
政治自由和法律的关系?
宪法规定,我们享有政治自由,但是政治自由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
(法律)人身自由概念和意义?
人身自由的概念:
狭义的人身自由仅指公民的身体自由不受侵犯,即公民享有不受非法限制、监禁、逮捕或羁押的权利。广义的人身自由还包括与人身紧密联系的人格尊严和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
人身自由的内容: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人身自由的意义: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权,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法律自由的原则?
1)伤害原则
在《论自由》一书中,密尔把人的行为分为自涉行为和涉它行为。前者只影响自己的利益或者仅仅伤害到自己,后者影响到别人或者伤害到别人。
(2)法律家长主义
法律家长主义原则也称父爱主义,其基本思路是,禁止自我伤害的法律,即家长式的法律强制是合理的。
(3)冒犯原则(违背公序良俗)
冒犯原则的基本思路是:法律禁止那些虽不伤害别人但却冒犯别人的行为是合理的。
法律的自由原则?
答:1)伤害原则
在《论自由》一书中,密尔把人的行为分为自涉行为和涉它行为。前者只影响自己的利益或者仅仅伤害到自己,后者影响到别人或者伤害到别人。
(2)法律家长主义
法律家长主义原则也称父爱主义,其基本思路是,禁止自我伤害的法律,即家长式的法律强制是合理的。
(3)冒犯原则(违背公序良俗)
冒犯原则的基本思路是:法律禁止那些虽不伤害别人但却冒犯别人的行为是合理的。
买卖自由原则法律全文?
签订合同应该遵循: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穿衣自由法律是哪条?
几乎没有国家对着装进行法律规定。穿衣自由是人民的权利。但一些特别的职业在工作当中会对着装有要求,例如:警察,法官等。
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穿衣自由,只是会觉得穿衣自由被限制的人,可能其行为已经逼近公序良俗的极限,他往往是不得体而不自知的。
关于儿童自由的法律?
涉及保护少年儿童的法律有:
一、宪法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四、具体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国际上相关的有: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世界人权宣言》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联合国宪章》
《儿童权利宣言》
《关于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特别是国内和国际寄养和收养办法的社会和法律原则宣言》(联合国大会1986年12月3日第41/85号决议通过)
《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
《在非常状态和武装冲突中保护妇女和儿童宣言》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宪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存款自由取款自由受法律保护吗?
受法律保护。
居民合法收入的存取业务在我国一直受到法律严格保护,“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在《商业银行法》有明确规定,也是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金融机构执行1号令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个人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
近年来,为防范电信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少金融机构从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出发,在办理大额现金存取业务时对资金的来源和用途作了必要的了解和提示,形成了一些经验做法。金融管理部门在研究起草1号令时,将金融机构的相关实践做法进行了归纳统一,这也有利于保持各金融机构业务办理规范的一致性。
自由就是不受法律的约束?
答:这个说法是错误的。
“法治”与“自由”的关系是“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享有自由须守法治底线。自由是法治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追求自由的真谛是法律的价值理想之一。 “法治”与“自由”的关系表现: 1、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2、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能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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