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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事故处理案例

2024-03-24 11:11:41法律知识1

一、车祸事故处理案例

一、所有关于车祸的案件都会以公安交警部门制定的事故处理报告为依据。如果不服这一报告,应首先进行行政申诉,报告被修改后才能进行民事诉讼,否则法院不会支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根据这件事,我估计,责任应该是,行人负次要责任,因为他在马路上行走;A负主要责任,因为他无证照、饮酒加肇事逃逸;B负次要责任。法律依据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三、不过,我们说的都不算,关键看交警怎么判了。至于A的刑事责任方面,不管责任如何都是交通肇事罪,这是毫无疑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四、乘车员甲没有任何责任。 五、B不构成犯罪,除经济赔偿外不受其他处罚。 六、在赔偿上面,由于是共同侵权,A与B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份额,作为受害者,你还是不用太在意,任由法院判定吧,反正找A或B都可以,他们都得给赔全额,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部分可以向另一方追偿。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车祸案例分析

乘客 可以向 电瓶车司机 和卡车司机 进行索赔

电瓶车和卡车之间的赔偿 要根据责任划分来

三、交通事故案件

此交通事故可以定性为三种

1、交警部门可以出事故证明,无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甲方驾驶的为非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在交通事故中无法认定责任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由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

赔偿方式:由乙方车辆的“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来赔偿甲方。

2、如果在事故现场有监控,可以调取,查看事故的全过程。甲方在转盘“转小弯”,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交警部门可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认定乙方小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赔偿方式:甲方二员受伤所产生的费用就由乙方小车投保的“交强险”有责赔付限额赔偿120000元,余下费用之后再按照乙方承担40%,甲方承担60%的比例来承担。乙方承担的40%还可以有本车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来赔偿95%,余下的5%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果交警部门认定甲方不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承担全部责任。

赔偿方式:由乙方在其投保的“交强险”无责赔偿的限额内赔偿甲方二人12000元。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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