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形式有哪些?
一、法律的形式有哪些?
(一)宪法
宪法是每一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律形式,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它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或标志,宪法的权威直接来源于人民。
我国宪法规定了当代中国的根本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各种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各主要国家机关的组成和职权、职责等,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宪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
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在中国,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并监督宪法的实施,对违反宪法的行为予以追究。
(二)法律
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我们这里使用的是狭义的法律的概念,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范。在我国法律形式中,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予宪法。
法律由于制定机关的不同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基本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如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另一类为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如文物保护法、商标法、
律师法等。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在不同该法律基本原则相抵触的条件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国务院所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凡属于规范性的,也属于法的渊源之列。目前我国行政法规的数量远远超过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的数量。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行政法规调整的范围包括为了执行法律而进行的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涉及的各种事项和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如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功中的职权、职责,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之间的关系等,内容较为广泛。
二、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制定和外部表现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体可分为7类:
一、宪法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
二、法律
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
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四、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五、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六、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七、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指我国与外国缔结、参加、签订、加入、承认的双边、多边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
三、什么是法律形式
法律形式一般来说应该指的是法律形式渊源,也就是他的效力的外在表现形式。
简单来说,就是法律的表现形式,即法律通过一种什么样的形式表现出来为我们所知
法律形式一般来说应该指的是法律形式渊源,也就是他的效力的外在表现形式。打个比方在中国,法律渊源就有,1.权力机关制度的法,这就包括宪法、基本法律、普通法律等;2.司法解释,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做的解释。3.判例法,我国是不承认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有效力的,但是又有指导意义;4.习惯法,这个比较少,像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可能会适用。
“法律的外在表现形式”,即“法的渊源”/“法源”,也称“法的形式”,是指那些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义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制定法。由不同的享有立法权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第二,判例法。判例法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处理类似案件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判例。
第三,习惯法。习惯法是由习惯发展而来的一种法的渊源,
第四,法理。法理主要是指法学家对法的各种学理性说明、解释和理论阐发,这种学理性解释(法理)能否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的渊源,取决于各个时代和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和法律传统。
第五,国际协定和条约。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也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的法的渊源之一
四、法的形式是什么呢?
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它包括4层含义:
(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法的形式决定于法的本质。在世界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形式主要有:习惯法、宗教法、判例、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惯例、国际条约等。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
法的结构
法的结构是由法律规范、法的部门和法的体系三个层次构成。
法律规范是构成法的基本组织细胞,他通常由三部分组成:
①假定。
②处理。这是法律规范最基本、最核心的部分。
③制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法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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