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休日工作的一个法律问题
一、双休日工作的一个法律问题
你可以拒绝,对于加班,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按照平时工资的200%支付。
二、公司双休.如果员工全勤应该是多少天? 如果是21.75天这个数是怎么算的?
21.75是一年中每个月的平均应出勤天数。一年按照365天计算,除去52个星期的104个双休日之后,除以12个月,就是21.75。
在核算工作的过程中,其实用加法亦或减法,无对错之分,从根本上来说用21.75来计算日工资本身存在缺陷。综合分析,加法与减法都有自己的道理,但也有自己的问题,这些问题换个角度来看又不算问题。究其原因在于21.75本身是个平均值,用它计算所得的日工资也是平均值,思考的角度是整个自然年度,而在计算月工资时更容易被聚焦在当月,两者角度本身就不相同。而且以21.75计算日工资本身就有无法克服的缺陷,就是未考虑员工薪酬调整的可能性。
以下,举例说明:
一、日常月度薪资核算,以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为基准:
举例:甲员工月薪5000元,2020年10月,应出勤天数19天,法定节假日3天,员工请了2天事假,(公司是为双休,五天八小时,员工当月没有加班,之前也没有加班结余用来调休),这位员工工资可以这么算:
(一)扣除法,核算方式如下:
1.日工资=5000/(19+3)=227.27元;
2.缺勤的2天的工资=5000/(19+3)*2=454.54元;
3.月工资=5000元-454.54元=4545.46元;
(二)累计法,核算方式如下:
1.日工资=5000/(19+3)=227.27元;
2.月工资=227.27*(19+3-2)天=4545.40元;两者的结果4540.46元≈4545.40元;差额可以忽略不计。
二、加班工资,以21.75为核算依据举例:
甲员工月薪5000元,我们假设5000元就是加班的核算基数,那么周六加了1天班应该这么算:5000元÷21.75×1天×2倍=459.77元;
拓展资料:
HR要有三种思维角度:
第一种,明确的知道,如何操作是最合法合规的,最没有争议与风险的;
第二种,明确的知道,基于行业特殊性、工作所在地特征、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何进行调整,最适合用人单位的实际操作,同时兼顾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适用且风险相对可控,不断调整与优化;
第三种,明确的知道,如何操作最容易引发劳资纠纷,并且用人单位会大概率暴露在法律、法规的“惩治”之下的行为,想尽一切办法,避免发生,不断纠偏与改错。
三、一年有多少假期 法定节假日和周末
休息日:104天(双休日)
法定节假日:11天(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劳动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国庆3天)
年工作日:250天
四、哪条法律中规定,员工休息日必须是星期六和星期天?
劳动法36条里有工作时间的规定,及《国务院关於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也规定了职工的工作时间,但没有规定休息日必须是星期六日,也就是说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规定周末上班,基後安排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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