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18岁的规定
法律分析:法律上规定年龄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再享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呵护,但是可以享受成年人享有的任何权利,开始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18周岁是成年的标志。宪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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