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违法建设?哪条法律有对违法建设的定义,以及处罚?
一、什么是违法建设?哪条法律有对违法建设的定义,以及处罚?
凡是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规划许可确定内容进行的建设行为均为违法建设。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二、违章建筑新政策
1. 违章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2. 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3.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4. 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5. 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6. 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三、违反建筑合同法律处罚条款有哪些
建设部《建筑装饰装明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丰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四、违章建筑怎么定性
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建筑都是违章建筑,都不会通过审批,这和违法有些区别的,有些违法建筑是符合,但没办手续。
五、哪些情形属于违法建设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3、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建设的。
4、擅自买卖、转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利用失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5、批准的临时建设工程改变成永久性、半永久性工程或者临时建筑逾期不拆除的。
6、旧城改造中规划明确应予以拆除的建筑而未拆除的。
7、利用越权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8、其它违反城市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
六、什么叫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从严格意义上讲,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情况。从违章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方面,违章建筑大体可分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很遗憾,具体到第几张第几条本人不是很清楚,抱歉!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