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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变动中物权的公示方式有哪些?

2024-03-19 00:57:06法律知识1

物权的变动中物权的公示方式有哪些?

动产物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占有和交付作为其公示方法。所谓法律另有规定,是指以民用航空器、船舶和机动车辆为客体的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

占有为享有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是权利存在的外衣。所谓占有是指对于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状态。交付是让与动产的物权的公示方法。

交付与登记不同,登记可以作为不动产物权的一切变动形式的公示方法,而交付只能作为基于法律行为的让与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

专属物权和非专属物权的区别?

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以权利有无移转性为标准可以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依附于特定的权利主体不能移转于他人的权利,如人格权身份权雇佣合同委托合同如约定由某画家给自己画自画像

非专属权是指可以与权利主体分离移转于其他主体的权利财产权利,凡无专属性的都属于非专属权,有专属性的主要如士兵复员费赡养费伤残补助等

引起物权变动的行为有哪些?

引起无权变动大部分都是事实行为导致的,典型的有继承、法院判决、建造、制造等等。

物权的变动规则的法律依据?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是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三十二条: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至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物权的变动只能基于合同关系吗?

不是。建造和拆除也是引起物权变动的原因。

生效法律文书引起物权变动的范围?

物权变动形态及公示 : 物权取得,变更与消灭。变更公示:动产交付时,不动产登记时。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要公示。

简易交付(先借后买,买卖合同生效时),占有改定(售前由第三人占有,买卖合同成立时) ;指示交付取得(先卖后借,自借用合同成立时)公示。

生命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

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人身及人格、精神成果、行为。

1.物

是指受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以物理形态表现的物。它可以是天然物,如土地、河流、树木等;也可以是生产物,如电脑、汽车、轮船等。

2.人身、人格

(1)人身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所指向的客体;

(2)人格是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所指向的客体。

3.精神成果

又称为智力成果,是指人们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出来的精神产品,如文艺作品、科学发明等。精神成果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重要客体。

4.行为

是指法律主体中承担义务的一方按照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所实施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情形。

从物权和他物权的区别?

物权包括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基本内容】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以,有所有权就代表有物权。 拥有一套房子的房产即代表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也有物权。

把物权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的标准?

1.自物权(所有权):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物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唯一的自物权,因此,所有权就是自物权。

  自物权是完全的物权。

  2.与他物权:权利人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他人所有的物上所设定的直接管理和支配该物、享有对物的收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均是他物权。

  他物权是不完全物权,又称为限制物权。

物权变动的原因?

法律行为:如基于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等受让物权,抛弃物权及设定或者变更、终止他物权的各种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之外的法律事实:如时效、先占、添附、继承、无主物的法定取得、标的物消费、标的物灭失及混同等。

公法上的原因:如公用征收、没收、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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