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论文 > 正文内容

扰民的法律规定

2024-03-18 06:42:05法律论文1

一、扰民的法律规定

扰民法律规定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其他时间段装修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中午和晚上休息的时间段避免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乎棚斗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岁磨,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和祥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二、施工扰民补偿标准2022

一、施工扰民补偿标准是什么

1、施工扰民补偿标准为,建筑工程进行施工时,干扰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居民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进行工程建设时,施工单位要依法施工,不得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特闹简别是在夜间施工时,产生的噪声最容易对居民造成影响,损害居民利益,要承担法律责任。

2、法律依丛弯巧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渗键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二、噪音扰民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1、在噪声级85分贝和90分贝的环境中工作30年,耳聋的可能性分别为8%和18%;

2、在噪声级70分贝的环境中,谈话就感到困难;

3、干扰睡眠、休息的噪声级阈值,白天为50分贝,夜间为45分贝。

三、请懂法律的人给我解释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明携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例如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设备的噪声,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单位、个人使用高睁滚音喇激早伏叭的噪声,使用家用电器、乐器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声音,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的噪声等。  

对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的取证问题,有条件的可请环保部门协助检测,争议双方对产生噪音的事实无争议的,可以不做检测。很明显的制造噪音的行为或无条件进行技术检测的,应收集2份以上的证人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可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解答(二)》第十八条进行解释,具体如下:   

《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第十八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所述的“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例如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设备的噪声,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单位、个人使用高音喇叭的噪声,使用家用电器、乐器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声音,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的噪声等。

对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的取证问题,有条件的可请环保部门协助检测,争议双方对产生噪音的事实无争议的,可以不做检测。很明显的制造噪音的行为或无条件进行技术检测的,应收集2份以上的证人证明文件。

二、如果警告不听警察在罚款前,有条件的必须找环保举猛部门测噪音超标多少,如果噪音明显的可以收集证人证明文件取代技术检测。若是被处罚人与举报人认可则可以免做检测。

扩展资料:

中国环境噪声标准中的特殊住宅区,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如休养区、返答运高级宾馆区等;居民、文教区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域;

一类混合区指一般商业和居民的混合区;二类混合区指工业、商业、少量交通和居民的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区域;工业集中区指当地政府指定的工业区域;交通干线两侧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

所列的标准值为户外容许噪声级,测量点选在受噪声影响的居住建筑窗外1米,高于地面1.2米。夜间频繁出现的噪声,峰值不漏梁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尔出现的噪声,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一般住宅区昼间声音应该在55分贝以下,夜间在45分贝以下。

参考资料来源:

湖南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百度百科-声环境质量标准

警察在罚款前,双方对产生噪音的事实争议要检测。对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的取证问题,有条件的可请环保部门协助检测,无争议的,可以不做检测。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环境噪声污染,是指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坦物现象。

构成噪声污染有两个条件:

一是超标排放的客观现实因素;

二是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心理感知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案例:

海口龙华区一酒吧屡次噪音扰民被罚10.5万元

海口市龙华区一酒吧因多次噪音扰民,被附近居民投诉举报,龙华区环保局认定该酒吧存在噪音扰民的现象并要求其改正,该酒吧噪音仍扰民不止。近日,海口龙华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对该酒吧开出10.5万元的高额罚单。

8月6日晚,海口市龙华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带队到海秀东路1号对海口太壹酒吧世闹(招牌名称为“壹号派对”酒吧)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对产生噪音的音响设备实施查封。

据龙华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家酒吧是不久前新开的酒吧,今年5月起试营业阶段就因多次噪音扰民被投诉,5月3日,龙华区环保局委托监测机构对该酒吧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排放超标,当时环保部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酒吧改正噪声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但经多次复查,该酒吧排放的噪音还是屡次超过国家标准。7月16日,龙华区环保局又根据检查结果,对该酒吧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5000元人民币罚款,然而在7月25日的复查中,海口太壹酒吧仍然超标排放噪音。

目前,龙华区生态环境保护局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对该酒吧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金10.5万元,并对产生噪声可能严重污染环境的音响设备予以查封,控制其噪音污染源。

酒吧负责人对执法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表示接受,并愿意配合执法让返液人员做好噪音污染防控工作,在营业时间内保证噪音排放不超过国家标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海口龙华区一酒吧屡次噪音扰民被罚10.5万元

是的,要检测。“对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的取证问题,有条件的可请环保指租部门协助检测,争议双方对产生噪音的事实无争议的,可以不做检测。”分析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例如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设备的噪声,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单位、个人使用高音喇叭的噪声,使用家用电器、乐器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声音,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的噪声等。  

4、对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的取证问题,有条件的可请环保部门协助检测,争议双方对产生噪音的事实无争议的,可以不做检测。很明显的制造噪音的行为或无条件进行技术检测的,应收集2份以上的证人证明搭逗丛文件。

扩展资料:

1、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知樱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例如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设备的噪声,文化娱乐场所裂族噪声,单位、个人使用高音喇叭的噪声,使用家用肆扰弊电器、乐器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声音,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的噪声等。

对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的取证问题,有条件的可请环保部门协助检测,争议双方对产生噪音的事实无争议的,可以不李芦做检测。很明显的制造噪音的行为或无条件进行技术检测的,应收集2份以上的证人证明文件。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103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