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例分析
1.根据《民诉意见》第46条,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被告为:赵强王明张君
2.根据民诉13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应当诉讼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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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民诉意见》第46条,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被告为:赵强王明张君
2.根据民诉13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应当诉讼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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