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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认定标准?

2024-03-16 13:41:05法律知识1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是:

其中“知道”即指权利人了解权利被侵害事实,可以开 始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至于权利人在事实上能否 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则在所不问。

这一规定从民法意思自治的精神出发,完全有效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应当 知道”则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不论当事人事实上是否知道 权利受到侵害,只要从客观上存在知道的条件和可能性,

即 使权利人由于主观过错,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其权利受到侵 害的,也应当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这一规定是前一规定的补充,是为了防止权利人的权利滥用,借口不知道权利被 侵害而规避诉讼时效,而且这在审判实践中也更容易把握和 操作,从而与前一规定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长期和永久的法律界定?

协议上的永久性一般指永久,但是不得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司法解释?

“知道”是指有直接证据证明行为人知道某种状态(某件事、某种道理等);如出租人在转租合同上签过字,就可直接证明其“知道”。

“应当知道”是一种法律推定,是指按照一般人的普遍认知能力可以推断出行为人应当知道某种状态。如虽然出租人否认自己知道转租一事,但有证据证明出租人每天都到出租房中聊天,与承租人、转租人都是好朋友且天天在一起。而转租后该房内各方面都发生了改变,因此按一般人的判断即能推断出出租人对于转租一事“应当知道”。

文物的法律界定?

文物在法律上的界定是指经国务院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认定,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品和遗址,包括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普通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胜风景区等。这个界定是建立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认定的基础上的,也是根据文物自身的特点和价值进行划分的。这种界定在文物保护中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可以对文物进行分类、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方面提供依据和标准。除了在法律上的界定,文物还有很多不同的分类方法,比如按照材质、用途、年代等进行划分。而不同的分类方法在文物的研究和保护中也起到了不同的作用。

广告的法律界定?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8岁要知道的法律?

答:十八岁已经是成年人,了解法律常识是有好处的。

普通人应该首先了解一下刑法,哪些事情不能做,不犯法,是最基本的。

然后就是和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比如交通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保险法等。当然基础法律,宪法也必不可少,

然后,要清楚不同的事情,由哪些部门负责处理。比如治安需要公安部门,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民事纠纷到法院。中间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据等。

法律中应当和可以之间的区别?

应当和可以是法律中常见的词汇,但它们的含义略有不同。“应当”通常指的是法律规定或规则所要求的必须遵守的行为,如果不遵守就会受到处罚或法律责任。例如: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可以”则通常指的是法律允许的行为,它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遵守的行为,但是如果遵守的话,不会受到法律的追究责任。例如: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在酒吧里加入社交活动。但是如果是在家中,在家长的监管下,未成年人是可以喝酒的。总的来说,“应当”代表了一种法律责任,而“可以”则代表了一种法律权利,这两个概念在法律中是有区别的。

法律上应该和应当的区别?

简单的说,可以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可以怎样”,二是“可以不怎样”。当法律规定“可以做某事”时,你做,法律不会惩罚你;你不做,法律也不会惩罚你。

“应当”就不同了,当法律规定“应当做某事”时,你做,法律不会惩罚你;你不做,法律此时便会惩罚你。这就是二者的区别

法律知识全知道?

1、胎儿也有继承权?

有继承权,但如胎儿分娩时为死体的除外。

2、哪些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哪些组织能向法院申请认定某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4、哪些机构能作为被监护人的临时监护人?

被指定监护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5、老年人能选择自己的监护人吗?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自己的近亲属、其他人或组织事现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确定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6、因突发情况导致被监护人无人照料,怎么办?

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7、离婚时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委托其父母代为抚养吗?

法律未明文规定禁止,即可以。

8、被宣告失踪的人,其财产由谁代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如有争议,由法院指定。

9、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谁承担?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则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如无法区分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10、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由法人承担。如果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只要相对人不知道其实际权限的,该合同对法人仍然有效。所以,选聘法定代表人非常重要,一般由控股股东的自然人担任。

法律中的“故意”如何界定?

法律上的故意一般是指刑法中的。刑法理论中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损害去为之,也即行为人为达成损害目的而去故意事实行为,对损害后果是期望的;间接故意是指明知会给他人造成伤害而仍然为之,对损害后果不期望也不反对,是一种放任损害后果发生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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