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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委员会是什么?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报什么批准?

2024-03-15 22:45:04法律知识1

机关委员会是什么?

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工委):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同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在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领导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省、自治区所辖的市和直辖市的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报什么批准?

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工作机构: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应具备的条件?

担任公安机关的法律顾问,必须是取得执业律师的资质,并具备熟知公安法律法规,能够给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提供法律参考的律师。

详情《律师法》中有规定。

法律链接:《律师法》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委员会规定?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行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便民利民,实现公正廉洁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各级监督委员会是什么监察机关?

各级监督委员会按行政内容划分,应该是纪律监察机关。专门管理领导干部,公务员的不正之风。杈力很大,管辖的范围广,逐盖了整个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监察员委员会要行使什么专责机关?

1.要提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项目及其它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予以复制。

2.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3.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行政执法机关能不能聘请法律顾问?

行政执法机关能聘用企业法律顾问。

一是提供法律法规意见或建议,发挥决策参谋作用。

让法律顾问了解和熟悉行政执法的日常工作,为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法规支持,减少行政决策失误,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合理。

二是为执法机关受理的各类行政复议、复核提供法律咨询。

通过参与执法局制度规范的制订,对执法机关受理的各类行政复议、复核提供法律咨询;对依法解决行政争议提出意见。同时,通过参与处理行政纠纷、代理行政诉讼等工作,提出法律建议权,帮助执法机关规避法律风险,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三是对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超越职能职权,不依法履行职责等行为及时予以提醒。

通过监督,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机关干部及队员的法律意识,增强行政执法干部及队员的工作责任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为行政执法机关和工作人员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通过举办普法讲座、案例分析、理论研讨等形式,丰富行政执法队员及干部的法律知识,促进、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

村民委员会的批准机关是什么?

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村民委员会是宪法规定的村民自治组织,和国家机关如国务院一样,不需要任何机关批准。它是由本村村民自己选举而产生。自选举完成日即成立村民委员会。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什么的专治机关?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有哪些呢?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议,加强市直机关单位党的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教育工作,提高市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的素质。

(二)规划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领导市直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工作;实施对市直机关单位党组织工作的分类指导;检查和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搞好市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的学习、宣传、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审批市直各机关单位党委(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设置,审批市直各机关单位党委(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及纪委班子组成和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四)加强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及经验信息总结交流工作;开展基层评议机关工作;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对党员干部履行党的组织生活和组织工作制度的指导管理;实施对基层党的班子成员的考核考察;定期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对市直机关、部门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市委反映;对市直机关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实施对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检察督促;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控告申诉;按规定分工立案查办、审理违纪案件;完成市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指导市直各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

(七)指导市直机关统战工作;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八)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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