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无需举证的几种情形?
原告无需举证的几种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了行为责任。
并未明确规定结果责任,但在理论上可以通过体系解释等法律解释方法来加以确认。
(1)1998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3条指出:“下列证据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上述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负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首次肯定了结果责任,只是不够明确。
(2)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该条规定了两种意义的举证责任,前者指当事人的行为责任,后者指在事实真伪不明时,主张该事实的当事人承担不利诉讼后果的责任,即结果责任。
在先行立法的司法解释中,它首次明确的肯定了民事举证责任具有双重含义,弥补了民事诉讼法的不足。
但是该条除行为责任继续适用民事诉讼法第64条“谁主张谁举证”的分配规则外,对于结果责任并没有确立起一般的分配规则。
所以,它仍非结果责任的分配原则。
举证倒置的法律依据?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该法律规定,因新产品制造的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方就其不侵权或者现有技术抗辩承担举证责任。
事实认定的法律依据?
1、此处的描述应该是“事实认定”与“法定适用”,因为法律不存在“认定”一说,而仅仅是“适用”问题,我们无权“认定”法律。
2、事实认定:是指在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等诉讼程序中,通过当事人的举证、相互质证等阶段,最终由法官和陪审团确定案件事实的过程。通过事实认定过程,确定的事实将作为判决的主要依据和基础。
3、法律适用:法律适用就是指在具体的法律事实出现后,通过将其归入相应的抽象法律事实,然后根据该法律规范关于抽象法律关系之规定,进而形成具体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
4、衍生一个问题,即“法律责任的认定”,在具体的法律事实中,运用相关的法律依据来认定责任的大小。
打官司原告无需举证的几种规定?
您好,诉讼中一般的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主张什么,就要证明自己的主张的正当性。但也有例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另外,如果适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案件,也不需要被害人对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事实重于形式的法律依据?
1、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生效判决确认事实采用的法律依据?
一、生效判决书中确定的事实,可以作为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仲裁请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争议的发展过程;
3.争议的焦点和主要内容;
4.对方(即被申请人)应承担的责任。所依据的事实要如实陈述,具体清楚,实事求是,有理有据。
所陈述的事实需要有证据支持。申请人负有举证的责任,可在叙述事实中,用括号加以注明;也可在叙述事实之后,再写明证据。申请人举证时要注意:
1.列举证据名称、内容及证明的对象;
2.说明证据的来源和可靠程度;
3.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4.提交证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事实胜于雄辩的法律依据?
法律都要讲证据,所以说事实胜于雄辩,因为证据就是事实。
被告认可的事实仲裁文书怎么写?
仲裁文书是指仲裁机构为解决争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包括仲裁申请书、仲裁答辩书、仲裁裁决书等。如果被告认可了某些事实,那么在仲裁文书中应该明确记录并说明。
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指导,帮助你在仲裁文书中记录被告认可的事实:
1. 明确指出被告认可的事实:在仲裁文书的相关部分,明确指出被告对哪些具体事实表示认可。可以使用直接的语言,如“被告承认以下事实……”。
2. 详细描述认可的事实内容:对于被告认可的每一个事实,要进行详细而准确的描述。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行为等具体细节。确保描述清晰明了,以便读者理解。
3. 引用被告的陈述或证据:如果被告在仲裁过程中通过书面陈述、口头陈述或提供证据的方式认可了事实,应该在仲裁文书中引用相关的陈述或证据。可以使用引号或引用具体文件的方式来表明被告的认可。
4. 强调认可的重要性:如果被告认可的事实对案件的结果具有重要影响,应该在仲裁文书中明确强调这一点。说明这些认可的事实对仲裁裁决的重要性和相关性。
5. 保持客观和准确:在记录被告认可的事实时,要保持客观和准确。不要夸大或歪曲事实,确保记录的内容与被告的实际认可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文书的具体格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仲裁机构或法律体系而有所不同。因此,在撰写仲裁文书时,建议参考相关的仲裁规则和法律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如果你对具体的仲裁文书写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仲裁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