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分析~
一、民法案例分析~
李某知道真相后的日期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已过,因为财产损失的时效保护期是两年
二、民法案例分析1
由于李某口头答应了王某,因此有代为保管的义务,
三、民法案例,求解答和分析~万分感谢
涂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4间空房出租属于无权处分,其与祈某、尤某订立的租房合同效力待定。后涂某征得张某同意,委托祁某向尤某代收房租,可见事后张某对涂某擅自出租其房屋的行为表示认可,这可视为张某对租房合同的追认,因此涂某与祈某、尤某订立的租房合同是有效的。祈某的租房期限为1年,若租期未满,张某不能要求祈某腾房。根据案件所述,祈某住房应该已满一年,此时合同到期,如果双方未签订继续租赁的合同,此时祈某应该腾房。
半年后,尤某租期届满搬出。祁某经涂某同意,将该2间房屋租给陈某,租期8个月。虽然涂某对租房表示认可,但他们与陈某签订的租房合同并未经过房屋所有权人张某的同意,租房合同效力待定。后张某返回要求祁某和陈某腾房,说明张某对将房子出租给陈某的行为并不认可,因此祈某与陈某签订的租房合同是无效的。张某有权要求陈某腾房,但需要给陈某必要的时间寻找另一个住处。至于陈某租房所受到的损失,以及另找房子的合理费用,可以向祈某、涂某(主要看谁是与陈某签订租房合同的相对人)主张返还。
四、关于民法的案例分析问题
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你方合伙人是为了合伙利益而借款的,那么,即使你不知情,也要承担责任,不过,对于有过错的合伙人要多承担,你事后可以向他们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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