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收取的法律顾问费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一、关于律师收取的法律顾问费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3号)第二条规定:“废止国税发[2000]149号第八条的规定,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法律顾问费或其他酬金等收入,应并入其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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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由现行在律师当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内确定,调整为35%比例内确定。
实行上述收入分成办法的律师办案费用不得在律师事务所重复列支。前款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执行。
二、废止国税发〔2000〕149号第八条的规定,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法律顾问费或其他酬金等收入,应并入其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合伙人律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凭合法有效凭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扣除费用;对确实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据而实际发生与业务有关的费用,经当事人签名确认后,可再按下列标准扣除费用:个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8%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6%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5%扣除。
不执行查账征收的,不适用前款规定。前款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执行。
四、律师个人承担的按照律师协会规定参加的业务培训费用,可据实扣除。
五、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发生的其他费用和列支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国家取消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这是不负责任,
这个吗 国家政策调整只是总有部分人受损,依照长远来看国家不是不负责,而是为国家前景负责。
三、年度法律顾问的收费及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一般是包括法律文件审核和公司一般法律问题的咨询等,具体服务范围和收费需要和律师进行协商.
四、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那一年恢复的呀?
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80年武汉钢铁公司设立法律顾问处
1986年颁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对于确立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五、法律职业资格能参加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
按照企业法律顾问的规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不必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因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比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知识面还多,因此,你是可以参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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