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寄养给别人的孩子死亡了赔偿金如何分配
一、关于寄养给别人的孩子死亡了赔偿金如何分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寄养”与“收养”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寄养是在不变更监护权的基础上进行,寄养儿童进入家庭寄养,由寄养家庭负责养育,被寄养儿童享受政府给予的生活、医疗与教育费用。一般家庭寄养都是长期性行为,基本上以“年”为单位。但如遇到有亲生父母认领或有家庭领养、发现寄养家庭有伤害寄养儿童的行为等情形时,福利院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那么一般情况下
寄养的死亡赔偿金应该由福利院支配
可由其父母共同所有。
纵横法律网-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侯健怀律师
二、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和家庭收养有什么区别
家庭收养,要走法律程序,双方之间形成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彼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关系。家庭寄养,是政府委托,家庭自愿,孩子与寄养家庭,没有法律上的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关系。类家庭养育,是福利机构的一种对孤儿的养育方式,保育人员是家长的...
三、寄养协议书可以产生法律效应吗?
当然是可以产生法律效应,受合同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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