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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

2024-03-11 18:26:09法律知识1

一、如何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

要求各级检委吃透立法精神及丰富内涵,努力做到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熟练运用。今年第二季度将召开贯彻执行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座谈会,结合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其次,加强宣传和沟通协调工作,进一步优化监督环境。借助新闻发布会、开放日、宣传周等多种宣传途径,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职能特别是修改后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新职能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畅通案件来源渠道。

同时,研究制定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规范监督行为。最高检已经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促进和规范检察机关履行行政诉讼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为切实解决“三难”问题,检察机关将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原则,加大对法院的监督力度,通过检察建议或抗诉的方式,督促法院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的行使,维护行政审判的公平公正,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制定法律、作出决议,决定国家大政方针,并监督宪法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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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分析:②“一切”过于绝对,首先排除;人大依法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依法”体现了这一工作有利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①正确,故该题选C。

三、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检务督察工作

一、开展检务督察首先要认清工作形势和困难

1、工作形势。检务督察是检察机关内部对行使检察权的监督,是通过检务督察部门依照法律和规定对督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的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随着形势的发展,新的问题和新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加强对检察权行使的内部监督,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发挥检察机关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积极作用,必然要求检务督察部门加大工作力度。

2、工作现状。目前检务督察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一是思想上虽然一直想做好,但是检务督察力量严重不足。大多数基层院只有纪检组长专司其职,最多配备1至2人。检务督察人员长期处于人少事多、被动应付的状态,而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同程度地制约着督察工作的开展,使很多督察内容难以落到实处;二是督察方法上缺少措施。督察的范围和空间有限,不能及时发现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分干部还存在凭经验对待新问题,缺乏创新思维,一些新问题根本解决不好;三是督察缺少统筹意识,工作存在 “眉毛胡子一把抓”现象,降低了功效,又浪费了内部管理资源。

因此,做好检务督察工作,必须有的放矢,抓住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问题易发、多发部位进行重点督察,才能使使督察工作既不流于形式,又能真正抓出效果。

二、开展检务督察要注意必要的方式方法

(一)牢记当前督察工作的六个工作重点。

一是对执行高检院重大工作部署、决议、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的督察,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确保令行禁止、检令畅通;二是对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包括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的督察,坚决防止刑讯逼供和涉案人员自杀、脱逃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对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的督察,坚决纠正对来访群众冷硬横推的问题;四是对公诉人员出庭情况的督察,坚决纠正着装不规范、行为不端庄的问题;五是对警用装备使用管理情况的督察,坚决纠正和防止滥用枪支械具,开特权车、霸道车,特别是酒后驾车的问题;六是对遵守检察风纪情况特别是禁酒令执行情况的督察,坚决纠正和防止在公共场所损害检察机关和队伍形象的问题,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声誉。这六个方面是检务督察工作的中心,是六项重点任务,必须抓牢抓实。

(二)抓住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监督环节。

督察是一项动态工程,加大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监督环节,建立健全动态督察机制,发现问题,早打招呼、早预防,切实促进执法规范化,才能对检察工作中心任务的顺利进行实行有效监督和保障。

首先是事前及时预防。首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使督察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从而使工作开展有了制度保障。其次加强组织学习。利用院学习时间,以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学习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特别是上级院重点强调的纪律要求必须要求干警牢牢谨记。

其次是事中及时检查。把执法办案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作为督察点,以抓好督察点的督察来促进工作流程的实施,防止办案的随意性,严格落实“一案三卡”的贯彻执行,不断强化执法程序和办案流程的监控。要过集中检察,专项检查、不定时抽查、巡查等方式及时加大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检查内容包括对案件及案件线索受理、登记、分流程序,初查、侦查程序,审查批捕程序,审查起诉程序,民行提、抗程序,刑罚执行监督程序等。

最后是事后及时总结。督察后做出检务督察记录,列出办案中出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整改,以贯彻落实《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为切入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通报,让干警从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同时把督察情况与绩效考核挂勾,为干部的考核、奖惩、晋升提供科学全面的依据,从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案件质量。

三、开展检务督察要切实做好四个体现

(一)体现队伍建设作用。思想决定行为。要通过督察找出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并指出一些平时不太注意的细节,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素质。在实际督察中,不断加强对检察队伍思想指引作用,随时进行形势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使干警时刻认清形势、明确方向、坚定立场,确保依法履行职责,检令畅通。

(二)体现执法规范作用。一是规范执法办案。以完善 “办案流程图”、“工作流程图”为主进行案件流程管理监督。以案件回访等形式进行执法效果监督。督察小组通过检查回访,被访人普遍对办案人员给予了肯定的评价,大部分认为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执法,并且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没有采取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审讯、取证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二是规范工作纪律。主要是检查全院干警是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请假的能履行手续。是否积极参加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并且认真作记录、在开会学习时能不讲话、不打瞌睡、关闭手机,上班时间不在电脑上进行打牌、下棋、看电影、听歌曲、玩电脑游戏。是否按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做到着检察服在公共场所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是否发现工作日中午时间饮酒、着检察服到娱乐、洗浴场所娱乐等有损检风检纪的行为。

(三)体现律己倡廉作用。认真落实从严治检的各项措施,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督察执行高检院,上级院决议、决定情况、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廉洁从检保证书、家庭廉洁承诺书,构建警示训诫防线。适时组织干警观看典型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学习警示教育文章等活动,以案示教,警钟长鸣。严格按制度落实,用铁的纪律保证检令畅通、令行禁止,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干警进行处罚,要严格按制度落实,绝不搞姑息迁就,以起到惩前毖后、警示干警的作用。

(四)体现促进发展作用。督察工作要结合当前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监督措施,在开展督察工作中,充分尊重职能部门在执法办案中的主体位置,既发挥督察对办案的促进作用,又不乱干预,瞎指挥。在督察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日常督察与集中督察相结合,暗访与明察相结合,专项督察与综合督察相结合,跟踪督察与巡回督察相结合,把影响检察工作的各种不利因素和矛盾苗头清除在萌芽状态,从而保障和促进检察中心工作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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