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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2023-02-02 12:41:26律师案例1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法律分析: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善与恶、好与坏、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等伦理观念、思想、原则、标准的总和。法律与道德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同时,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不同部分,法律与道德又有显著的区别:产生方式不同,法律一般是通过特定的机构、程序、方式而形成,依赖团体公共权力而实现。法律是自觉的、有形的。道德根据人的自然生活而逐渐产生,依赖教育培养而积累长成。道德是自发的,有时是无形的,一般不通过专门的公共机关和人员来制定,也不一定要通过专门的组织和制度来实现。在时间上,道德具有先在性,它的产生早于法律,是法律的产生、形成、发展、运作和实现的基础。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形式,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的,具有普遍性、规范性、确定性、一般性的特点,通常是以成文方式表现出来,它的存在形式主要为法典、单行法规、判例、条例、条约等规范性文件。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认可、解释是拥有法律创制权的专门机关依照一定的法律权限,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进行的,其他个人、团体、组织无权进行法律的创制。实现方式不同,法律和道德作为人们的行为准则,都具有一定的约束性和强制性。然而两者约束性、强制性的方式、程度有极大的差别。法律具有较强的约束性,具有国家的强制性,它往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坚强后盾,依靠强制手段来加以推行和实施,法律主要是一种外在强制力。

道德对人的行为的界定十分模糊,一般只对人提出做或不做一定行为的倾向性要求,没有设定明确的行为模式,它本身所具有的约束性、强制性也没有法律那样严厉和显著。它的实施、实现也不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而主要是依靠社会舆论、社会评价的力量,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内在修养、传统、风俗习惯和社会教育的力量来维持,诉诸人的心理,通过人们的内在的自觉而进行的,道德是一种内在强制力。调整范围不完全相同,法律所调整的范围主要是人的行为,与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息息相关的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道德所调整的范围远比法律广泛得多,它几乎涉及人们在社会生产、生活、交往中的一切领域、一切活动、一切人际关系,涉及人的外在行为和内在思想、动机。法律所调整的绝大部分对象,同样也可以用道德来调整,而道德所调整的对象不一定可以通过法律来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 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 犯罪和刑罚;

(五) 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 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 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 民事基本制度;

(九) 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 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 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法律和道德的区别

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法律与道德是两种不同行为规范,它们的产生原因、调整对象、调整范围、表现形式、调整机制、评价标准等方面各有不同。

第一,法律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与消亡各不相同。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学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因此,法律的产生以国家的形成为前提条件,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没有国家就没有法律,国家的性质决定了法律的性质。而道德则不以国家的产生为前提,早在原始社会就已经有了道德的存在。在1种社会形态之内通常只可能存在1种同1性质的法律,却可能存在几种不同性质的道德。如在国家产生以前,少数先进人物与革命导师就已经具备了的道德理念和道德品质。法律既然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然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在法律消亡之后,道德依然存在。

第二,法律与道德调整的对象与范围有所不同。在现代国家,法律调整的对象仅限于人们的外在行为,单纯的思想或动机不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在法官判断1种行为是否要受到法律制裁以及该行为如何受到法律的制裁时,行为人的心理动机也是法官考虑的1个因素。)在古代社会曾经存在过“腹诽”、“莫须有”等以思想定罪的荒谬案件,这种情形与现代国家的法治原则是格格不入的。而道德所调整的不仅仅是人们的外在行为,它还规范人们的心理动机。即使在调整人们外在行为的问题上,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也比法律要广泛。例如,婚姻关系是法律与道德所共同调整的对象,但是爱情关系、友谊关系通常只受道德的调整而不受法律的调整。

第三,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与调整机制各不相同。许多道德规范表现为1种抽象的原则与信念,违反道德规范的后果是行为人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以及行为人自身的自责、内疚、忏悔。而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在现代国家,法律规范则必须规定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与行为后果。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标准各不相同。道德评价具有“扬善惩恶”的特点,其评价对象包括了“善行”与“恶行”,而法律评价所针对的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在通常情况下,违反法律的行为必定违反道德,而违反道德行为未必都违反法律,道德评价的标准比法律的评价标准更高。

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二者的区别至少可归结为:

1.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

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5.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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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法律具有强制力,由国家保障实施。

道德没有强制力,最多就是舆论谴责。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而道德也可以指导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行为。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死于法,犹有人怜。死于理,谁人怜之?

我国公民现在复制观念很薄弱,很多秩序都是由道德来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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