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职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援助处有什么区别?
一、请问公职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援助处有什么区别?
你所指的公职律师 是国营的? 首先 单位性质不同 前者是律师事务所 后者是国家机关(一般是司法局下属机构 有的地方可能是事业单位性质) 其次 人员不同 前者都是 具有律师证的人员 后者 有可能 但是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 或者事业单位考试 再次 收费不同 后者 对符合条件的免费
二、法律援助处是干什么的
法律分析: 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机构。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司法局旗下的法律援助中心涉及哪些范围呢?
司法部旗下法律援助中心于1996年12月18日经中央编制办公室批准成立,是直属于司法部的行政事业单位。
法律援助中心在司法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法律救援工作,具体如下:研究起草有关法律救援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各地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组织宣传各种法律援助制度。负责全国148法律服务专线。司法部交由的其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免费提供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无偿为其解决法律上的困难在案件上更好的帮助,是国家出于对人权保护和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
下设有综合部,负责档案,人事,财务等,属于行政后勤综合保障。
法律救援宣传处,负责对制定的各项政策方针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增加了解人群与受众。
培训处,负责涉及制定各地法律救援中心人员课程与培训,并定期对地方法律援助中心人员进行指导监督。
业务指导处,负责乞讨法律援助中心相关政策方针指定起草,指导和监督地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组织各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交流学习。
调研处,负责对法律援助中心制定的方针政策进行探讨交流,涉及具体问题沟通处理并提出解决方案。
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法律援助中心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进行沟通交流。收集并编辑国外相关法律信息并进行汇总。参与国外法律救援实践。
综上所述,法律救援中心不仅要起草制订规章制度,还要对制度进行讲解,监督与指导,对人员进行培训与规划,对外进行合作交流。司法救援能够得到顺利的开展,依赖于各部门共同协调运作,综合指导与推动。
四、公职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援助处有什么区别?
公职律师事务所做的是律师事务,大部分是代理政府被诉的案件,也有代理法律援助案件的。
法律援助处只是作为一个平台接收法律援助的案件,愿意做法援案件的律师会在法援处备案,法援处收到案件后由律师去法律援助处领取案件或者由法援处分配给备案律师。
简单说就是法援处只是找人帮你打官司,自己没有律师帮你打官司。
法援应该是免费提供法律帮助
五、法律援助中心靠谱吗拜托各位了 3Q
当然是靠谱的。
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自己请律师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那么,法律援助中心的最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
2021年法律援助中心的最新收费标准是什么呢?
法律援助其实是免费的。
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如果收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还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有前款第(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可以享有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补贴。
第二十四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结案材料后,应当向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补贴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参与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平均成本等因素核定,并可以根据需要调整。
国家的政策绝对是好的,但做法律援助的律师也是人,看你运气怎么样,碰上什么样的人了, 追问: 这样啊,那么他们的服务态度也不太可能太好了,毕竟是吃国家饭的,就是说像书里说的那样也不太可能 回答: 我们家06年也申请过法律援助,当时的律师挺好的,二审判的结果很满意。所以我对法律援助的印象是不错的,比较正面,可以试试!成不成的再说呗,又不损失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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