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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吗?

2024-03-10 15:26:18法律法规1

一、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吗?

现实困惑

马某从某房地产开发商处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入住后发现不但面积少了很多,而且房屋的质量也存在很大的问题。于是马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的房款。法院审理之后,指定了40天的举证期限,在这个过程中,马某听说其除了可以要求退房还款外,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对自己进行赔偿,于是他向法院提出增加赔偿的诉讼请求,请问,马某有这种权利吗?律师点评

马某可以提出增加赔偿的诉讼请求。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是指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前,当事人要求对自己原有的起诉书上的诉讼请求进行变更或者追加。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体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处分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即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撤诉,提起反诉或上诉等。同时要注意,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搜集证据,提交证据的期限。因此本案中马某可以要求增加诉讼请求,但必须在法官指定的40天的举证期限内提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特别提醒

在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但是要注意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

二、诉讼立案后需要变更,有哪些要求?

变更诉讼请求?所谓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将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更换为新的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当事人要求相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更换;第二种是当事人认为提出诉讼时其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有关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三、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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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详细版

第一讲民事诉讼基本理论

一、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1、私力救济机制:私人调解、和解;

2、社会救济机制:人民调解(可诉可确)仲裁(或裁或审);

3、公力救济:诉讼(强制执行力保障)。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效力

1、从法律体系角度划分,属于基本法;

2、从调整的社会关系角度划分,属于部门法;

3、从内容的角度划分,属于程序法;

4、从公私法角度划分,属于公法。

三、诉讼标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诉讼标的是法院的裁判对象,即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与诉讼请求(主张)和诉讼标的物(具体对象)相区别。

四、诉的种类(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

1、确认之诉

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包括积极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确认之诉。

2、给付之诉

给付财物之诉和给付行为之诉(积极给付之诉或消极给付之诉)。

3、变更之诉(形成之诉)

原告要求变更或消灭其与被告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诉讼(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

五、反诉(构成要件,与反驳的区别)

1、构成要件

(1)主体:反诉的原告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是本诉的原告。

(2)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本诉原告的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3732注意:原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4(二、仲裁的司法监督(申

四、请问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性质的变更?

按照不同的标准,对民事法律关系可作如下主要分类:

1、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财产法律关系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2、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3、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4、根据形成和实现的特点,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而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

1·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的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是指因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出现,民事主体之间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因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出现,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了变化。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因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出现,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终结。

2·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的原因——民事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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