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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是政治书吗?

2023-02-01 14:10:23法律知识1

一、道德与法治是政治书吗?

不是政治类书籍。

《道德与法治》共18册,其中小学12册,教材内容依据与儿童生活的紧密程度,由近及远地安排了六大生活领域,同一生活领域内,按照学习难度的不同,采用螺旋上升的编排方式;初中6册,围绕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国家、世界展开编排。

政治指政府、政党等治理国家的行为。政治为以经济为基础的上层建筑,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以国家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总和。政治是牵动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并支配其行为的社会力量。

是政治书。

补充延伸:以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为主要载体进行法治教育,将有关内容分散嵌入到各年级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程教材中,同时在小学和初中分别编写法治教育专册(各一册),在普通高中设立“政治与法治”共同必修模块和“法治与生活”选择性必修模块。

二、法律与道德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区别:

(一)表现形式不同

1、法意国家意志形式出现,主要表现在规范性文件中;而道德以社会意志形式出现,其主要表现形式是社会舆论;

2、法律规范的假定,行为模式,后果三部分通常是明示的,而道德规范的假定部分和后果部分通常是暗示的。

(二)违反的后果不同

1、道德制裁具有不确定性和不统一性;而法律制裁则是十分确定的;

2、道德制裁无须经特定程序;而法律制裁必须有特定机关按一定程序进行;

(三)调节人们行为的方式不同

法律通过权利与义务的双向调节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而道德则主要通过指出社会生活中的义务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四)调整对象不同

1、主要是调整人的外在行为关系和行为模式;

2、道德要求人的内在行为动机符合道德标准;

(五)规范体系结构不同

1、法律调整行为的基础是由法律部门组成的法律规范体系;

2、道德规范体系只是由个体道德体系直接构成的;

三、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法律分析: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善与恶、好与坏、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等伦理观念、思想、原则、标准的总和。法律与道德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同时,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不同部分,法律与道德又有显著的区别:产生方式不同,法律一般是通过特定的机构、程序、方式而形成,依赖团体公共权力而实现。法律是自觉的、有形的。道德根据人的自然生活而逐渐产生,依赖教育培养而积累长成。道德是自发的,有时是无形的,一般不通过专门的公共机关和人员来制定,也不一定要通过专门的组织和制度来实现。在时间上,道德具有先在性,它的产生早于法律,是法律的产生、形成、发展、运作和实现的基础。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形式,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的,具有普遍性、规范性、确定性、一般性的特点,通常是以成文方式表现出来,它的存在形式主要为法典、单行法规、判例、条例、条约等规范性文件。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认可、解释是拥有法律创制权的专门机关依照一定的法律权限,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进行的,其他个人、团体、组织无权进行法律的创制。实现方式不同,法律和道德作为人们的行为准则,都具有一定的约束性和强制性。然而两者约束性、强制性的方式、程度有极大的差别。法律具有较强的约束性,具有国家的强制性,它往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坚强后盾,依靠强制手段来加以推行和实施,法律主要是一种外在强制力。

道德对人的行为的界定十分模糊,一般只对人提出做或不做一定行为的倾向性要求,没有设定明确的行为模式,它本身所具有的约束性、强制性也没有法律那样严厉和显著。它的实施、实现也不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而主要是依靠社会舆论、社会评价的力量,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内在修养、传统、风俗习惯和社会教育的力量来维持,诉诸人的心理,通过人们的内在的自觉而进行的,道德是一种内在强制力。调整范围不完全相同,法律所调整的范围主要是人的行为,与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息息相关的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道德所调整的范围远比法律广泛得多,它几乎涉及人们在社会生产、生活、交往中的一切领域、一切活动、一切人际关系,涉及人的外在行为和内在思想、动机。法律所调整的绝大部分对象,同样也可以用道德来调整,而道德所调整的对象不一定可以通过法律来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 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 犯罪和刑罚;

(五) 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 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 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 民事基本制度;

(九) 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 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 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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