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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该怎样接待当事人的咨询

2023-01-31 12:25:56法律法规1

1.辨明是否为法律问题

比如:有些咨询电话接通就问如何办个准生证?怎么样落户?这是法律问题吗?不是。如果不是法律问题怎么办,是不是一句话告诉当事人:你这个不是法律问题,不要问我。是不是这样就完了?所以又回到当事人咨询的目的是什么的问题,当事人并不是特别需要答案的,他需要的是怎么办,怎么解决自己的问题。这就要告诉当事人这不是法律问题,你应该到什么部门、跟哪个部门联系。特别是我们在电台咨询和一些电话咨询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这个时候律师不能太功利,觉得不是法律问题,不是自己的客户,马上就不耐烦。律师事务所应当有社会担当和社会责任,电话打过来是别人的一种信任,你应该告诉他要去哪里处理,给他指出一条解决途径。

2.如何处理法律问题的咨询

其一,咨询的问题是什么法律问题?比如:离婚纠纷、劳务纠纷……

其二,咨询的问题涉及什么法律关系?比如: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关系、借贷关系……

其三,本案涉及什么法律要素?包括哪些要件?比如:一起离婚案件中,具备的法律要素就有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权是否有争议、财产问题、债权债务等。

其四,将法律关系中的各个要素揭示出来,任何一个案件,婚姻案件、工伤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等,必定有自己的法律要素。当事人讲述的过程通常是没有条理的,他无法完整地把案件要素呈现出来,这种情形下要想揭示在个案中的各个要素,就要对当事人陈述不完整的要素逐一询问,了解案件的整体框架。

其五,为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或者思路。

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而言,当事人找到律师通常是自己处在似是而非、左右为难的情况下才会花钱聘请律师。显而易见,当事人聘请律师需要得到的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需要知道自己的问题要怎么解决,只会“照本宣科”的律师一定是让当事人非常反感的。

上述步骤,其实也就是我在前面所讲到的狭义的咨询。

3.在交谈中迅速判断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这里所说的判断经济状况并非势利行为,而是律师必备的功底之一。因为如果有些当事人经济状况不太好,而律师的报价太高,当事人是无法承受的。另一类就是经济状况非常好的当事人,这一类人,如果你的报价太低,他同样瞧不起你,他会认为你的学识、你的功底、你的价值就只能如此。

这一点很微妙的,需要律师认真观察、仔细琢磨出来。律师服务的收费高低与律师的功底、自身的价值密切相关,所以这种情况下就要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有一个大概的把握。

4.律师咨询要“永远以我为主”,切忌“一问一答”,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

对当事人来说,他问所有问题都是他不知道的,但并不是所有答案都是对他有用的,或者说都是他需要的。他的提问是“原生态”、没有逻辑的。这时候律师就要有步骤地听,有选择地问,就像上面说到的老中医一样,老中医只在把完脉以后,才给你解释是什么问题,然后对症下药。真正的律师也只有在把握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后,才能有条理地解答。所以律师一定要以“我”为主,一问一答就是典型的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这样就只会让自己陷入被动,很难让当事人对你产生信服。除了前面说到的“一问一答”可能导致随着对案子的了解前后答案相互矛盾、浪费时间等弊端以外,还可能因为很多自己专业以外的法律问题,你并不可能回答得那么标准,而且对解决问题没有丝毫的意义。

5.当事人不是要法律答案,而是需要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接待咨询时,我们面对的是当事人,是遇到问题需要解决的人,并不是法学院的学生,所以不需要你一味地和他讲法律,而是告诉他,这个案子要怎么办?能怎么办?能办到什么程度。

6.针对电台、电视台等公众媒体的采访或法律热线中,如何解答当事人的咨询

面对这种公众媒体,我们负有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精神、法律常识的义务。在电台的咨询中,主持人问你一个问题,绝对不是想让你用一两个字简单地说出答案。答案往往是明确的、现成的。作为一位律师嘉宾,你要告诉公众的是为什么是这样的答案,也就是他背后的法律法规、立法背景、法律文化、社会背景、社会现象以及倡导什么价值观等等。

7.面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要如何解答

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遇到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中的问题,切忌敷衍当事人,也不要盲目拒绝,否则这个问题永远是你的盲区,你永远也不知道要怎么解决。律师并不是万能的,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完全可以坦白地告诉当事人这个问题我还不能负责任地回答你,或者说这是自己的弱项,能不能等下来查阅相关资料、请教该领域专业人士以后再来解答?很多律师可能会认为这样会不会让当事人怀疑自己的能力,连当事人提出的问题都无法解答。这是非常狭隘的想法,如果你这样想,恰恰证明了你的不自信,真正明事理的当事人绝不会因为律师的坦诚而看低你的专业素养,相反,只会感动于你的认真负责,对你更加信任。

8.“术业有专攻”,坚持做专业的业务

专业的律师做专业的业务,尤其是年轻律师,刚刚独立生存的,都存在一个普遍的心理:只要是有业务,不论是不是自己擅长的,什么案子都敢接受。这是非常错误的。首先非专业领域的律师很难做好这个专业的业务,其次是效率大大地降低了。

我身边就有年轻律师曾经发生过这样的问题,有一次一个年轻律师,接到一个行政诉讼的案子,还是在外地的,这个案子并不是他自己擅长的,但他还是一个人接下来,当时收了当事人5000块钱,案子接手以后来来回回地折腾,一审的结果却很不理想。可能是当事人施加压力,最后他把案子拿出来跟所上行政方面的律师讨论,律师一看这个官司不好打,但还是有转机,跟当事人一谈,收了5万块钱,最后这个案子也在二审的时候把结局扭转过来了。

举这个简单的例子就是为了告诉大家,千万不能为了自己想象中的利益做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情。也许你以为自己一个人办理,就可以一个人获得所有的收益,或者是想着自己好不容易接到一个案子还要和别人分,觉得不甘心,这是最错误的想法,危害性非常大。回到上面这个案子,5000块钱,案子还在外地,我怀疑最后他连来来回回的车费开支都不够,跟5万比起来,即使是老律师多一点,他少一点,最后的结果也比他收5000块要强。一方面在非专业以外的案子,也许你根本不清楚它的难易程度,很多问题你就不好把握,最主要的是结果也不理想。另一方面来说,你的案子和其他律师合作了,其他律师心里还是知道的,下次他遇到你自己专业方面的案子,很自然也会跟你合作,这就是一个礼尚往来、大家共赢的过程。如果你一意孤行,坚持做“包治百病”的律师,就是在自毁前路,你的案源不是越来越宽,而是越来越窄。

9.如何给当事人承诺、慎重承诺

律师不能“包打官司”,因为影响一个案子最终结果的因素包括法律、证据、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任何律师也不能把握案子的最终结果,所以切忌对当事人做出100%的承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案子的发展变幻莫测、完全无迹可寻,在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情形下也可以有条件的对当事人做出承诺。比如告诉当事人:这个案子如果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就会有什么样的把握;或者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这个案子应该是什么样的结局。这样做的目的是让自己有路可退,案子结束以后,无论结果如何,当事人不会把矛头指向你。这恰好也说明一个案子的成败并不是判决本身表现出来的输赢,而是最终的结果是否为当事人认可或者接受。即使是判决结果输了,当事人仍然对你充满感激,这就是一个案子成功的表现。

10.细节决定成败

律师是一个门槛较高的职业,除了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完善的知识储备等,还需要敏锐的洞察力。如果在一个案子中,律师不能很好地把握住案子的发展动向,不能洞察到相关的细节问题,或者案子的任何发展都只是按照一开始既定的思路,很有可能因为一时的疏忽错误判断了整个案子的走向,最终的结果完全可能是相反的。这个时候就要求律师要非常认真,跟案件相关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要认真地把握,站在全局的角度分析出来的结果才可能是最全面的。

咨询可分为:现场口头咨询、当事人提供案件材料后律师提供咨询意见及法律方案;法律咨询是指提供法律知识问题的解答。由于法律的复杂性,非专业人士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往往需要求助于律师一类的法律专业人士 。

律师收咨询费按计时收费,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和工作量及各地区不一样,知名度高的收费会高点,这个你要和律师协商,一般都是协商制。通常会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及回答问题所耗费的时间、精力评估收取费用。

先告知咨询收费标准,然后开始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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