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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人民检察院履行抗诉职能的意义与作用?

2024-03-06 01:41:51法律知识1

试述人民检察院履行抗诉职能的意义与作用?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抗诉条件,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一种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包括对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情况。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抗诉仅限于对生效民事裁判的抗诉,对未生效的民事裁判,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权。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提起抗诉的法定情形,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 民事诉讼法赋予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法定情形下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权力,是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上的重大 发展 ,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行民事抗诉制度,有利于保障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监督权的实施。《民事诉讼法(试行)》虽将检察监督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来规定,但由于缺乏程序方面的具体规定,使该原则很难落到实处。针对这种情况,新《民事诉讼法》就检察监督增加了五个条文,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程序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这就使检察监督的原则落实到了程序上,改变了长期以来只规定人民检察院有监督民事审判的职能却没有具体程序制度保障实施的现象,保障了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监督权的实施。

实行民事抗诉制度,有利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长期以来,由于人民检察院缺乏对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客观上形成了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并对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局面。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既不符合 现代 监督 理论的要求,也不利于我国审判工作的发展。现代监督机制不仅要有自我监督,还要求有外部监督,尤其要有国家专门 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监督的全面和公正。那种认为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是多此一举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抗诉制度,体现了国家审判机关和国有法律监督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互相制约的关系。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可以提出抗诉。而抗诉能否成立,须由人民法院通过再审程序作出裁决。这种互相制约,对于保障民事诉讼法的有效实施,避免和纠正审判工作中的错误,提高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都具有重要作用。

如何提升谋划力和执行力

涧头集镇党委书记 张怀珠 谋划力体现在领导的决策水平上,反映在工作的超前性和预见性上。提升谋划力重点是做到“四要”:一是境界要变。“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领导干部只有站得高,才能看得远,只有胸怀全局才能运筹帷幄;二是情况要明。科学谋划来自于对情况的明悉和洞察。因此要吃透上情更要吃透下情,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三是定位要准。领导干部做决策办事情要有科学定位。要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谋划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结合要好。科学谋划要把当前和长远紧密结合起来,既要着眼当前的实际,又要考虑长远的利益,不能急功近利。 执行力体现在抓落实的力度上,反映的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心。提升执行力首先要树立“五化”的理念:一是全局化的执行理念。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找借口,完成任务追求圆满;二是效能化的执行理念。执行工作要有分秒必争的时间观念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三是精细化的执行理念。思考问题要周全细致,处理事情要精益求精;四是实效化的执行理念。执行的成效关键是看工作的结果。以结果论能力,凭结果选人用人;五是人本化的执行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干部热情,发挥团队精神,形成执行合力,切实营造想负责、敢负责、能负责、必须负责的良好氛围。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提升领导干部的谋划力和执行力呢?笔者认为,重点是做到“四要”: 一是责任体系要完善。主要是做到履职有依据,责任有人担。具体讲就是:1、责任主体明确化。任何工作都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2、部门责任法定化。科学界定部门职责,以权责相称的原则,建立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解决好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和管理真空等问题;3、岗位责任具体化。严格设岗定责,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时效规定和奖惩细则,将每个岗位的责任细化,尽可能量化,明确干部要做什么,怎么做及应负的责任;4、责任层级清晰化。明确和细化各层级和职级的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对正职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5、责任链接无缝化。建立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处罚,确保环环相扣,互不交叉重叠,确保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要强化干部绩效考核。完善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注重平时考核)、领导考核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的目标绩效考核制度。要把线上工作创新和点上工作突破作为考核重点,重用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 三是要健全监督体系。要加强党内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做到行政权力运用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公共服务提供到哪里,绩效评估就到哪里。实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全程监督和全程问责。 四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并实施责任倒追制。出了问题要层层追究,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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