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再审的范围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再审的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再审的范围是:
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但根据《民诉意见》第209条,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可以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3、根据《民诉意见》第207条,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4、根据《民诉意见》第208条的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二、最新民事诉讼法再审法条是第多少条
告诉你申请再审的期限,其他没啥问题。不超期限就可以。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三、民事再审期限有哪些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从三方面对之前的规定作出修改
一是将二年的申请再审时间缩短为六个月;
二是将后来才可能被发现的再审事由增列为四种;
三是将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的申请再审时间延长为六个月。
需要明确的是,目前本条规定中,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时间限制为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断或中止的情况。
一般六个月的期限是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开始起算的。
四、发回重审的法律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2、《民诉意见》第18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一,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五、再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核心提示: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其审结时限应取决于所适用的程序,即适用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应在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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